蒲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是蒲城縣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蒲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蒲城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所屬部門:蒲城縣地方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蒲城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
(二)擬定全縣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安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定和全縣地方性食品安全綜合管理辦法、規定和監管程式、操作規程等規範性檔案,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三)承擔全縣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組織監督檢查各派出機構和下屬單位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業務培訓和行業指導工作。
(五)依法承擔化妝品衛生許可、衛生監督管理和有關化妝品初審工作,承擔保健品監督及市場管理工作;依法發布全縣化妝品、保健品的質量安全信息。
(六)承擔對藥品、醫療器械的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質量管理規範。
(七)監督實施藥品的國家標準、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監督實施國家有關處方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產品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檢測。
(八)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範,監督實施中藥材、中藥飲片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
(九)依法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發布全縣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信息。
(十)依法承擔藥品零售企業和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的初審工作。承擔藥品生產企業、藥品批發企業、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製劑的初審工作。
(十一)組織查處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等的研製、生產、流通、使用方面的違法行為。
(十二)指導全縣食品藥品有關方面的監督管理、應急、稽查和信息化建設工作。實施國家執業藥師資格準入制度,組織職業藥師註冊工作。承擔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專業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組織配合執業藥師、從業藥師和藥品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對其批准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違法廣告,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並提出建議。
(十四)組織食品藥品檢驗機構開展工作,監督抽驗有關食品、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和化妝品的質量。
(十五)負責指導縣食品藥品安全執法中隊工作。
(十六)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承擔綜合協調食品安全工作,落實食品安全責任與責任追究制度,協調處理跨區域案件,承擔大要案件查處督辦,受理食品案件投訴,檢查指導監督行政執法行為,指揮協調與查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指揮協調重大活動期間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制定、審批、監督執行全縣食品質量檢驗檢測與抽樣計畫。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