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統計局

蒙自市統計局

蒙自市統計局是蒙自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蒙自市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州委、市委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自市統計局
  • 辦公地址:蒙自市市級行政中心B區217室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蒙自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統計工作,承擔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建立並管理經濟社會運行巨觀資料庫。
(二)負責組織實施統計改革的有關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軟體業、計算機服務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研發、人口、創新、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社情民意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鄉鎮、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研發、創新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歸口管理駐州中央、省屬單位及州級各部門的統計報表,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組織並管理統計科學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收集、整理有關的統計數據,組織實施有關統計的交流合作項目,開展統計工作方面的資料交換。
(十二)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教育、宣傳工作,對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執法監督和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
(十三)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事務管理,確保機關工作正常運轉;負責文電、會務、財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管理機關國有資產。負責檔案、資料準備,並及時發布信息。承擔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工作;承擔人員信息庫維護工作;組織管理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職務評聘、系統內幹部教育培訓工作。
(二)綜合統計科。負責對全市經濟、社會運行狀態進行監測、分析和預測,提出綜合性的巨觀經濟分析報告;定期發布統計信息,負責新聞發布工作;歸口管理駐市中央、省屬單位及州市級各部門的統計報表;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工作,負責組織非公經濟增加值的測算和上報;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國民經濟核算分析研究報告;組織實施全市縣域經濟發展考核數據的審核、匯總和測算。 負責組織和實施全市工業、能源、資源、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調查統計數據和統計分析資料並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統計諮詢;組織和指導全市工業統計基礎建設、基層能源統計工作,對工業經濟運行定期監測通報。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統計、房地產開發投資統計、建築業統計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業統計,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以全國為總體的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等專業統計工作;做好監測,適時展開統計調查和統計分析工作。 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服務業統計、勞動工資統計、研發統計、創新調查、文化產業資料庫維護、婦女發展規劃監測統計、兒童發展規劃監測統計、人口抽樣調查、人力資源調查等工作;負責服務業統計業務培訓,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監督、監審服務業統計數據質量和服務業統計制度執行情況。 負責統計系統的網路管理,保證網路平台的正常運轉;負責大型普查數據處埋、設備保障工作;指導、培訓統計人員做好信息化建設工作,提高全市統計信息化建設的整體水平。
(三)統計執法和普查調查科。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教育、宣傳、普及工作,對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執法監督和檢查;依法查處統計違紀違法案件,承辦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維護和管理行政區劃代碼,承擔“放管服”改革政策法律把關、綜合協調工作。 承擔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口普查、經濟普查和農業普查等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對各種普查資料進行開發套用和編輯發行;組織實施基本單位統計調查制度,完成全市基本單位統計年報和定期報表的審核、匯總、評估、分析及上報工作;建立健全基本單位名錄庫,協調和組織相關部門收集統計資料,做好名錄庫的更新維護工作。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行政編制8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現任領導

蒙自市統計局局長:陳雪

其他事項

市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由中共蒙自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蒙自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蒙自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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