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經蒙自市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蒙自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蒙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辦公地址:蒙自市霽虹路
- 所屬部門:蒙自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蒙自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在全市範圍內組織實施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建立統籌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的具體實施意見,執行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執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執行吸引留學人員來蒙自市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或激勵制度。落實職業資格管理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做好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措施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減少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等審批事項,落實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與市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體育局等相關部門擬訂。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組稿、會務、機要、督查、信息、機要保密、安全、人事、財務、政務公開、後勤服務、應急管理等工作;承擔局機關綜合協調、政務運轉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州、市各項目標責任考核和行政督促檢查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及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和執行機關預決算、財務收支計畫,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牽頭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復工作。
(二)法規監察科。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和改革推進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重要文稿起草、協調、專家諮詢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承辦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負責應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指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局“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動態管理、政務服務平台監管、公共服務事項標準化建設;負責“放管服”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重大案件;協調處理勞動者維權事宜,處置有關勞動保障突發事件;牽頭負責“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職責;組織實施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規劃的實施辦法;指導職業技能培訓、招生、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等工作;落實職業分類政策和職業技能標準;按照國家職業分類、職韭技能標準和行業標準,指導和規範職業技能鑑定及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鑑定)評審工作。
(三)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科。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負責基礎能力建設規劃工作;負責管理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事業經費和有關援助、貸款項目;牽頭負責行業扶貧工作;承擔統計調查辦公室日常工作。根據國家、省、州有關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制度和養老保險基金運營政策,擬訂我市貫徹實施意見;依法監督就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有關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四)勞動關係科。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執行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指導市屬企業勞動用工登記、集體契約備案工作;組織實施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組織實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規定;指導和監督市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負責受理、組織、協調、交辦、轉辦、督辦信訪事項。
(五)職稱與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組織推進職稱制度改革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落實職業資格制度;承擔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和培養工作;負責做好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科技興鄉貢獻獎”的選拔推薦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市工作或定居政策;負責管理事業單位人事檔案;負責局人才工作的牽頭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相關政策;指導和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人員初聘培訓、聘用契約、人員調配、年度考核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六)工資福利科。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提前(延後)退休的核准和工齡認定工作。
(七)農民工工作科。貫徹執行農民工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組織推動農民工工作;督促檢查有關政策落實情況和任務完成情況;統籌協調解決政策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參與、協調、督辦解決跨區域涉及農民工問題重大突發事件;承擔市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八)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和黨的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負責黨員發展、教育、管理、民主評議等工作;負責意識形態、精神文明、政風行風建設等工作;聯繫基層工會、青年、婦女、兒童等群團工作;牽頭負責掛鈎定點扶貧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4月,被授予“雲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021年11月12日,入選第十六屆雲南省文明單位候選公示名單。
現任領導
局長:張愛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