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正之,名正,字以行。遼寧省瀋陽市人,清宣統二年(一九一〇年)出生於瀋陽郊區的農村家庭,祖籍原是山東人。清季中葉以後,因華北荒旱或黃河泛濫,山東難民往東北遷移,這在當時山東人稱為“下關東”。董家遷居東北已有數代,家道殷實,世代耕讀。正之的父親有義公,幼讀儒書,長修內典,是一個儒釋兼通的學者。
基本介紹
- 本名:董正之
- 字號:字以行
- 出生地:遼寧省瀋陽市
- 出生時間:宣統二年
- 主要作品:《海鷗集》《海鷗續集》
簡介,生平,遊學,家庭,功績,成就,資料,評價,晚年,
簡介
【董正之居士(1910~1989年)】
他的母親姓召名廣慈,是當時少數受過學堂教育的女性。所以,正之自幼由父母啟蒙,隨著母親讀誦《三字經》、《百家姓》一類的啟蒙課本。年齡稍長後,始出外進入村塾讀書,以後改入學堂,由高小而國中高中,以成績優良,直升入東北大學英文系。
生平
入大學的第二年(即一九三一年),日本人在東北發動“九一八事變”。東北大學停課,學生向“關內”──北平(今北京)、天津流亡。這時東北的愛國人士在北平組織“義勇軍”,正之也參加了義勇軍組織,與愛國志士石安全等人潛返東北,在地方上組織“東北義勇軍第十三路軍”,石安全任司令,正之任秘書長,與日軍周旋,終以日軍出動掃蕩,義勇軍因兵力懸殊而瓦解,正之再度流亡北平。
遊學
在北平時,以偶然的機緣,認識台籍的愛國人士丘念台先生,丘念台以正之才識不凡,乃介紹他到廣州,轉學入國立中山大學經濟系就讀。家鄉淪陷,音問不通,經濟亦接濟不上。他本來文筆頗佳,寫作又快,此時為了生活,筆耕硯田,向報紙雜誌投稿,稿費所入,足以自給。一九三六年,自中山大學經濟系畢業,入中國銀行服務,初任行員,以精勤負責,業績優良,不次升遷,後來升至分行經理。
中日戰爭期間,一度調至西北服務,曾飽覽關中勝跡,一九四〇年秋,奉調赴重慶,入中央訓練團受訓,他由西安而寶雞,乘長途汽車由川陝公路入川,汽車破舊,以酒精為燃料,一路山川險阻,曲折迂迴,驚險萬狀。但也以此機緣遊覽留侯廟、漢中、褒城古蹟,曾憑弔姜伯約墓,游彌牟鎮的八陣圖遺蹟。後來他曾寫〈八百里秦川憶往〉、〈險阻崎嶇蜀道難〉等多篇遊記,收入《海鷗集》中。
家庭
一九四五年抗戰勝利,正之與舒婉芬女士結婚,婉芬滿族人,為皇族近支,亦篤信佛教。婚後夫婦發願持齋素食,儼然人間淨侶。一九四七年,返回東北參選立法委員當選,一九四八年五月進入立法院。一九四九年夏初,送眷來台,安頓於台中後,復返南京、廣州,洽公開會。以戰亂之中憂戚勞頓,罹氣喘病,以後終生未能痊癒。一九四九年冬,復隨立法院自廣州撤退台灣。
正之出身於佛教家庭,自幼即篤信佛教。一九四七年,他於參選立法委員時,曾於佛前焚香發願:“如果當選,側身立院,必以護持三寶、昌隆佛法為重。以期庇佑國家,安定社會。”當選後,擔任立法委員四十餘年,他對在佛前發下的願言奉行不渝。一九四九年夏初,送眷來台之際,到新竹靈隱寺探訪律航法師,趕上是年佛教發生的“法難”事件,他也遭到池魚之殃,與慈航、道源、律航、無上諸法師,及學僧十多人,一齊被帶到中壢的警察局,在局中拘禁坐了一夜。此事在他在〈永懷源公教授和尚〉(源公指道源法師)一文中有所敘述:
我在一九四九年五月一日乘船抵基隆,然後搭火車抵台中定居。因與律航法師約定,於五月四日到新竹青草湖靈隱寺見面。約在當日午後一時半到新竹市車站,步行在赴靈隱寺途中,正值一輛救火車行駛,後面徒步有律航法師、無上法師、道源法師,經律師介紹,拜見道源法師,這是初次瞻仰一幕。晚間陪同慈航大師、道源法師、星雲法師、了中法師近二十位法師,共坐在中壢警察分局二樓一所辦公室里,度過苦難一宵。
按理說,以正之的立法委員身份,不至於因訪友而同被拘留。可能是他自動陪同諸位法師到警局去,以示共患難之意。第二天正之到了台北,找到監察委員丁俊生居士,共同奔走營救。另外,斌宗法師也趕到台北,找李子寬、孫張清揚諸居士共施援手。後來拘留的人先後被保釋出來,“法難”事件始告一段落。
正之文中稱他五月四日到新竹青草湖,可能是年久誤記。因為“法難事件”發生在一九四九年六月初,正之寫悼念道源法師的文章時,是在一九八八年五月,事隔四十年,可能誤記,也許他寫的是夏曆日期。
功績
正之全家於大陸來台後,初居台中,這時,佛教大德雪廬老人李炳南居士,亦於是年初抵達台灣,未久就在法華寺、靈山寺各寺院講經。正之以聽經機緣,親近雪廬老人,參加了老人的弘法事業,雪廬老人在台中創立“佛教蓮社”,後來以蓮社為基礎,發展創辦“慈光圖書館”、“慈光育幼院”、“佛教菩提醫院”、“台灣省私立菩提救濟院”等弘法利生的機構,正之護持參與,出力良多。
一九六四年,國立交通大學在台復校,正之受聘為交大教授,擔任國文教學。交大設於新竹市郊十八尖山,正之以授課便利計,遷居於新竹市。後來台北縣新店市興建了中央民代住宅的中央新村,他始遷到台北新店。
一九五六年,佛教耆宿趙恆惕夷午、屈映光文六等,發起組織“修訂中華大藏經會”,夷午、文六二公擔任正副總編審,滿分優婆塞遼東蔡運辰任總編纂,在大藏經影印期間,為籌措印刷經費,大藏經會約請董正之、朱斐、陸崇仁等居士,組織“修訂中華大藏經會訪問團”,向海外華僑佛教界勸請訂購大藏經。此行由正之擔任團長,曾訪問菲律賓、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香港等地,遍訪各地佛教社團佛剎,與諸山長老及佛教界人士廣泛接觸,於勸請訂購大藏經一事亦頗著成效。正之在修藏會中,與陸崇仁居士擔任大藏經的印刷發行工作,而大藏經遲遲不能出版,頗引起預約請藏者的誤解。
這以後,他曾多次不辭辛勞,代表佛教界出國訪問,對佛教有正面的貢獻。
成就
正之在立院,是“民主憲政社”的成員,並主編《民主憲政》月刊多年。在院會中除為國事建言外,有關佛教之法令,多盡力護持,並為“動物保護法”爭取立法,促各地成立動物保護機構。於佛教界,各寺廟道場遇有困難,他出面仗義維護,排紛解難,佛教界以大護法目之。立院初遷台灣之際,委員為義務職,出席費亦微薄有限,故家計頗為窘迫,以至於臥病時有斷炊之虞。當時法令規定,任立法委員三年以上者,即具備律師資格,友人勸他申請一律師執照,以之出租,可月入五千元,相當於數個公務員薪水。正之潔身自好,不為所動。
資料
一九八一年,正之在立法院提出對行政院長施政方針之書面質詢,此項質詢檔案之標題曰:“籲請正確認識佛教”。檔案首先說明:
佛法肇自印度,東流傳入華土,儒佛交融,相得益彰,輔政弼教之功,化民美俗之績,具載史乘,信而有徵。茲為喚醒世人正確認識,分類概述如下:
甲:對於中華文化貢獻。
乙:啟迪宋明理學發展。
丙:大乘佛法無上精神。
丁:興辦社會福利史實。
戊:大乘佛法時代使命。
評價
在“對於中華文化貢獻”一節中稱:
三、綏靖邊疆,協和華族:自唐迄清,佛教傳播於西藏,分布於蒙疆,促成異族團結,合成中華民族,純假教化,不假武力,大乘佛教,光耀人寰。
在“啟迪宋明理學發展”一節中稱:
佛法喻為心法,佛典通稱內典,內者指心,宋明諸儒,依佛法而倡理學。濂、洛、關、閩,以迄陽明,由即心即力,達知行合一,普遍倡導心性功夫,群勉希聖希賢境地,進而弘忠勵教,利國福民,岳武穆、文天祥、史可法、左光斗,成功成仁典範,胥受理學薰陶,有以致之。
在“興辦社會福利史實”一節中稱:
僧侶暨佛教信徒,本慈悲喜舍精神,弘拓入世襟懷,創辦社會福利,濟難恤貧,事跡多有,僅擇養老、慈幼、濟孤、恤貧、醫病、救災各項事業,史乘可考者,概列於......。
質詢全文長五千言,不具錄。
晚年
正之晚年,協助雪廬老人,盡力護持台中蓮社弘法事業,自雪廬老人李炳南在一九八六年,以九十七歲高齡逝世後,正之繼老人之志,擔任台中佛教蓮社董事長、慈光圖書館館長、慈光育幼院董事長、菩提仁愛之家常務董事、以及明倫雜誌社、青蓮出版社發行人等職務,維護諸機構於不墜。
一九八九年夏季,他曾赴美國參加法界大學董事會開會,並作專題演講。返國後則體力日衰,延至十月之後,病情加重,不進飲食,於十二月九日安詳逝世,享年八十歲。臨終之前,囑咐家人,不發訃文、不開弔、不收賻金。家人一一遵辦,未敢或違。
他早年著作,於戰亂中散佚。來台後之文稿,散見於《民主憲政》月刊及佛教雜誌。出版有《議壇之聲》、《海鷗集》、《海鷗續集》等行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