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一八二二年憲法

葡萄牙一八二二年憲法

葡萄牙一八二二年憲法,葡萄牙一八二○年革命後制定的君主立憲制憲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葡萄牙一八二二年憲法
  • 實施時間:1821年9月
1821年9月由制憲議會通過,次年9月正式實施。憲法宣布國家主權屬於人民;實行三權分立,設立由男子直接選舉產生的一院制議會,行使立法權;行政權由國王及國務大臣行使,政府僅對議會負責;司法權由法院掌握。國王和國務大臣不參加議會,亦無權解散議會。1823年5月王子米格爾發動叛亂,議會被解散後,該憲法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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