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火濃度界限

著火濃度界限,全稱“可燃混合氣的著火濃度界限”,亦稱“著火濃度極限'能保證可燃混合氣著火的燃料與空氣配合比例範圍。可燃混合氣在一定的壓力、溫度和環境條件下,不論是自燃著火或點燃著火都只能在其相應的燃料與空氣配合比例界限以內才能著火。自燃著火濃度界限與點燃著火濃度界限在數衍上頦為相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著火濃度界限
  • 出處:《安全工程大辭典》
能實現著火的燃料與空氣配合比例范閩可用“著火上限”句“著火下限”表示。荇火濃度界限的大小與可燃物質的種類有關。當某種可燃混合物的力和溫度增高、散熱量減少時,其著火濃度界限將會相應擴大。著火濃度界限對燃燒設備的運行和安全防火都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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