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縣公安局

葉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縣內一切安全事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葉縣公安局
  • 類別:公安局
  • 所屬地區:葉縣九龍路東段
  • 總警力:488
單位概況,地理位置,職能職責,內設機構,

單位概況

葉縣公安局位於九龍路東段。總警力488人。機關內設:(一)局直單位12個,分別是:110指揮中心、辦公室、政治處、法制室、紀委、督察大隊、行管股、控申股、戶政股、出入境管理股、看守所、拘留所。(二)局屬業務大隊10個,分別是:治安大隊、交警大隊、刑偵大隊、網監大隊、國保大隊、經偵大隊、巡警大隊、巡防大隊、保全防暴大隊、禁毒大隊。(三)派出機構20個,包括18個鄉鎮派出所,1個治安派出所即文物派出所,1個燕山分局。(四)治安室4個,分別是許平南收費站治安室、平頂山化工集聚區治安室、菸草治安室、高陽路口治安室。

地理位置

葉縣公安局

職能職責

一、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部署全縣公安工作,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報和信息,並提出對策。
二、負責全縣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三、指導全縣各公安派出所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和出入境工作。
四、管理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
五、組織、指揮偵破重大刑事案件,協調處置重大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
六、組織、指揮危害社會政治穩定及國家安全案件的偵破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
八、主管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對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檢查工作。
九、指導、檢查全縣公安系統信訪工作,處理查辦上訪信件和上級交辦的信訪案件;收集、保管裝訂案卷資料,編纂公安史志。
十、負責全縣消防、警衛工作。
十一、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一)110指揮中心
職責:1、負責本縣110報警服務台接處警工作,負責受理民眾的報警、求助,接受通過報警系統的舉報、投訴和監督意見;
2、負責全縣公安機關信息歸口管理工作;
3、負責公安機關應急值班工作,接報和掌握全縣重大敵情、社情、群體性事件、重大刑事、治安案(事)件、重大治安安全事故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動態信息,按規定及時處置並上報;
4、負責對重大敵情、社情及其動態信息進行綜合研判,提出對策建議,服務領導決策;
5、落實局領導決策指令,協助指揮,在處置突發事件、重大案件等警務活動中實施統一調度;
6、指揮協調本局涉及各單位、各警種、各部門的重大警務活動;
7、負責110社會服務聯合行動事宜的指揮協調;
8、負責跨區域重大警備活動的協調指揮;
9、協助黨委、政府指揮協調重大搶險救災工作;
10、部署指揮本縣設卡、堵截、協查、通緝等緊急警務活動;
11、協助本局相關業務部門研究制定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群體性事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大型活動安全保衛的工作預案;
12組織對全縣公安機關110接處警的勤務檢查;
13、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值班備勤工作。
(二)辦公室
職責:負責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起草工作計畫、工作目標、工作措施、會議材料等重要檔案;負責重要會議的會務和重大事事項的組織協調;研、機要、史志編纂、檔案資料徵集編纂、打字、會務等工作;承擔文電收發運轉和上報下發檔案的審核工作。
(三)政治處
職責:主管全縣公安機關政治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負責指導、檢查公安隊伍思想、組織、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以及警銜的日常管理,民警的教育培訓、立功創模活動和公安宣傳工作;協助縣組織、人事勞動部門對公務員進行管理、考核、配備內設機構的領導幹部;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人員、勞資、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等。
(四)法制室
職責:負責指導全縣公安法制建設的工作規劃,審核起草與公安工作有關的法規和規範性檔案;辦理全縣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及公安機關承辦案件引起的賠償等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執法監督檢查和法制宣傳工作。
(五)紀委
副書記:馬占亭
副書記:劉秋生
(六)督察大隊
職責: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務、先例職權和遵守紀律進行督察;負責警容風紀的管理、督促檢查工作。
(七)行管股
職責:制定全縣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槍枝彈藥、公安車輛、被裝的計畫、撥放、分配裝備物資、管理承辦公安車輛牌號換髮手續;負責局機關的基建規劃、施工、房地產管理及機關行政管理工作和環衛工作。
(八)控申股
職責:負責全縣公安系統的信訪工作和重大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處理、督辦控申信件,承辦上級交辦的控申案件,處理民眾來信;接待來訪民眾。
(九)戶政股
職責:1、在縣公安局黨委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負責全縣的戶政管理工作,負責對各派出所戶口管理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2、負責對轄區常住人口管理、變動人口的戶口手續、戶口遷移、身份證、身份證快件、臨時身份證的審查及辦理。負責全縣租賃房屋、暫住人口的登記管理和檢查。
3、負責全縣人口信息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維護,保障正常運行,搞好人口信息管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十)治安大隊
職責:掌握全縣社會治安動向,指導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治安方面規範性檔案,組織指導派出所業務建設;指導、查處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負責對滸、示威、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審批和安全保衛;審批、管理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危險物品、槍枝彈藥的管理工作;直接參與重大案件、重大事故處置工作及暴力犯罪分子的追捕堵截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社會治安防範工作。
(十一)交警大隊
職責:指導參與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宴會;參與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定的規劃;指揮疏導交通,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偵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負責駕駛員培訓、考核與發證及車輛入戶審難工作;維護公路治安秩序,打擊車匪路霸。
(十二)刑偵大隊
職責:1.接受人民民眾報案救助;
2.受理全縣發生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並負責組織偵破;
3.做好本單位各種案件數字統計分析並上報縣局及上級業務部門;
4.做好其他領導交辦的事務。
(十三)網偵大隊
職責: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衛、安全監察工作;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負責偵查網路違法犯罪案件。
(十四)國保大隊
職責:直接參與偵破境外反動勢力、敵特機關對我縣的滲透、破壞活動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加強情況信息網路建設,掌握敵社情和社會政治動向並提供對策;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內部單位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事件的調查、偵察處置工作和指導內部單位隱蔽戰線秘密力量建設;負責對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本縣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國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
(十五)經偵大隊
職責:負責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撰寫預防和打擊對策;組織對經濟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辦理直接立案查處的經濟犯罪案件等。
(十六)巡警大隊
職責:葉縣巡特警大隊按照《公安部城市人民警察巡邏規定》在城區開展巡邏巡察工作,維護城區社會治安秩序,打擊、預防和制止現行違法犯罪行為,抓捕犯罪嫌疑人;巡邏民警在巡邏過程中接受110指令,受理和處置公民報警,服務民眾求助;同時還對全縣範圍內發生的各類突發性事件、災害事故和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民眾上訪等事件進行先期處置,做好對暴力犯罪分子的查控、追捕、堵截工作。
(十七)保全防暴大隊
職責:負責管理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個體、三資企業、運輸業、服務和文化娛樂場所、商業網點、集貿市場、住宅小區等公共場所以及各類群體性文化商貿活動的安全保衛防範工作;直接參與重大案事件處置及求援和暴力犯罪分子的追捕堵截工作。
(十八)拘留所
職責:負責被裁決行政拘留人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並負責對嫖娼賣淫、制黃販黃、慣賭人員的收容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九)看守所
職責:看押司法機關依法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嚴防犯罪嫌疑人行兇、自自殺、暴獄、逃跑等重大事故發生;加強對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政策、法制教育。
(二十)禁毒大隊
職責:1、全面貫徹“四禁並舉”的工作方針,堵源截流,嚴格執法,標本兼治,認真完成禁毒工作的各項任務。
2、做好對全縣吸毒人員的摸排登記,澄清底數,加強控制和戒毒督促工作。
3、加大對販毒分子的打擊力度,切斷毒品流入渠道。
4、與醫療單位結合,加強對嗎啡、麻黃素、杜冷丁等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及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加強毒品源頭控制。
5、協調各派出所做好罌粟禁種和剷除工作。
6、嚴厲打擊涉毒違法犯罪活動,查處吸毒人員為籌集毒資所實施的刑事、治安案件。
7、搞好禁毒宣傳教育,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禁毒、治毒。
8、積極開展“無毒社區”創建活動。
9、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十一)消防大隊(現役)
職責:組織開展消防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定期深入各單位檢查、指導消防工作;調查處理消防方面的違法違章行為,督促消除炎險隱患;迅速組織和正確指導火災撲救;及時調查火災事故原因,準確統計火災損失;研究、制定不同情況下的防火措施,對防火滅炎新產品組織技術鑑定和推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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