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

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

《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T 1223-2018)是2018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行業標準,歸口於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行業標準《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T 1223-2018)規定了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電源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水上交通與水上作業等人員配備的報定位終端產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the man overboard active alert and positioning terminal
  • 標準號:JT/T 1223-2018
  • 發布日期:2018-08-29
  • 實施日期:2018-1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 28
  • 國際標準分類號:47.020.70
  • 歸口單位: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性質:推薦性行業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中國國內外海上石油勘探、漁業、航運等涉海企業陸續裝備了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裝置,起到了良好效果。但隨著產品的不斷推進,也暴露出一些制約該產品廣泛套用的問題,主要是不同企業產品的功能和性能指標不同,報警數據結構不同,報警數據內容不同,產品之間無法相互兼容,無有效第三方檢測和型式認證機構等,這些不利因素已經限制了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裝置的全面推廣。究其原因,主要是該類產品沒有一個國際、國家或行業的指導規範或標準,從而使得相關單位在開發過程中隨心所欲的按照加入一些保護自己的技術指標或數據項等,使得用戶被動接受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功能和性能,產品缺少統一的驗收規範,制約著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的推廣。因此,制定了該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6年8月8日,行業標準計畫《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 2016-9)下達,項目周期17個月,由交通運輸信息通信及導航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執行並歸口。
  • 起草階段
2015年4月~2015年5月,交通運輸部科技司組織專家對包含子任務“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規範”在內的《交通運輸安全相關標準研究及制定(2015)》項目進行了研究大綱的評審。開始啟動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成立了標準研究制定項目組,按照標準制定的研究方法、技術路線、實施方案逐步推進。完成了項目框架研究及實施方案研究。
2015年6月~2015年7月,主要進行資料收集和調研。通過電話、網路、諮詢等調研方式蒐集現有落水人員報警定位終端類產品生產廠家、用戶信息以及相關國內外資料。
2015年8月~2015年12月,《交通運輸安全相關標準研究及制定(2015)》第一承擔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與交通運輸部科技司簽訂項目任務書。項目組在前期調研的基礎上,深入分析各類報警定位終端的技術路線、功能、性能等要素,初步制定出定位終端的部分功能點和性能點。對不同技術路線終端進行了測試,基本掌握了不同終端的功能和性能。
2015年10月21日,《交通運輸安全相關標準研究及制定(2015)》項目牽頭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組織了項目組工作會議,子任務“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規範”項目組就項目的實施方案、研究工作開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了匯報和研討。
2015年12月,項目組調研北斗類終端用戶需求和生產廠家產品情況,並收集到中國衛星導航系統管理辦公室發布的《北斗用戶終端RDSS單元性能要求》(BD420007—2015)、《北斗/全球衛星導航系統(GNSS)定位設備通用規範》(BD420011-2015)等北斗相關標準資料。在對調研資料深入分析基礎上,初步梳理出北斗類落水人員報警定位終端功能點、性能點;組織相關人員對標準起草內容進行討論,梳理出疑議點和待補充點。
2016年1月~2016年12月,項目組完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的標準,完成了徵求意見稿編制。
  • 發布實施
2018年8月29日,行業標準《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T 1223-2018)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發布。
2018年12月1日,行業標準《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T 1223-2018)實施。

制定依據

行業標準《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T 1223-2018)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GB/T 1.1-2009)編制要求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交水運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中國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武漢中原電子集團有限公司、青島海獅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康派電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方雄生、羅子清、薛國松、任學峰、吳勇、耿雄飛、姜海鷹、楊宗偉、趙偉、陳凱、王若愚、韓工。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縮略語
2
5 一般要求
2
6 功能要求
3
7 性能要求
3
8 電源要求
6
參考文獻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行業標準《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T 1223-2018)規定了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電源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水上交通與水上作業等人員配備的報定位終端產品。

引用檔案

GB/T 4208-2017 外亮防護等級(IP代碼)
GB/T 5869-2010 救生衣燈
GB/T 18214.1-2000 全球導航衛星系統(GNSS)第1部分:全球定位系統(GPS)接收設備性能標準、測試方法和要求的測試結果
BD 420007-2015 北斗用戶終端RDsS單元性能要求及測試方法
鋼質海船入級規範:2015第4分冊
IEC 60945:2002 水上導航和無線電通信設備及系統—通用要求—測試方法及要求的測試sb(Maritime navigation and radio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and systems—General requirements—Methods of testing and required test results)
IEC 61097-14 全球海上遇險安全系統(GMDSS)第14部分:AIS搜救定位裝置(AIS-SART)操作與性能需求、測試方法與要求測試結果(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GMDSS)-Part 14: AIS search and rescue transmitter(AIS-SART)-operational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methods of testing and required test results)
ITU-RM.493-13建議書 用於水上移動業務的數字選擇性呼叫系統(Digital selective- calling svstemfor use in the maritime mobile service)
ITU-RM.13715建議書 在VHF水上移動頻帶內使用時分多址的自動識別系統的技術特性(Technical characteristics for an 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vstem using time-divisionmultiple access in the VHF maritime mobileband)
ITU RR 國際電信聯盟無線電規則(ITU Radio regulations)
MSC.379(93)決議 船載北斗衛星導航系統(BDS)接收設備性能標準[Performance standardsfor shipborne Beidou satellite navigation system(BDS) receiver equipment]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行業標準《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技術要求》(JT/T 1223-2018)的發布實施,能夠有效指導各研發機構和生產廠家的產品標準,用於約束其關鍵指標的設計,避免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設備給現有船載設備的通訊造成干擾;避免各廠家設備套用後不能相互兼容,對我國海上搜救資源整合造成負面影響。通過該標準的實施,最終實現規範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的研發和生產等環節,使用戶能夠裝備符合標準技術要求的終端設備,為落水人員主動報警定位終端的大面積推廣做好標準準備和技術指導準備,使得終端設備能夠對提高中國水上人命救助的成功率和效率提供幫助,對減少中國水上事故造成的人命和財產損失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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