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柏林區衛生局
主要職能
(一)貫徹黨和國家新時期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的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監督、檢查、落實。
(二)研究擬定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和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制訂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衛生規劃的實施;按照各級醫療機構的業務標準,實施醫療行業管理。
(三)研究擬定農村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農村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依法規範母嬰保健服務。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區疾病防治和保健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指導傳染病、地方病和其它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發布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名錄。
(五)研究指導全區醫療衛生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負責全區衛生機構基本建設項目的計畫、申報;按管理許可權監督、檢查醫療衛生收費項目;管理全區衛生事業經費。
(六)擬定全區醫學人才、重點學科、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重點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工作;管理全區醫學教育;掌握直屬單位醫學科技發展動態。
(七)擬定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推行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認定和衛生行業人才交流與管理工作。
(八)負責衛生執法監督和衛生行政複議;依法監督、監察、管理醫療儀器、放射、食品、職業、環境和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負責衛生許可認證工作。
(九)組織協調全區的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自然災害實施緊急處置,負責搶救傷病員,防止和控制疫情發生、蔓延。
(十)依據《紅十字會法》,開展救災的準備工作;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對傷病人員和其他受害者進行救助;普及衛生救護和防病知識,進行初級衛生救護培訓,組織民眾參加現場救護。開展其他人道主義服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