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縣財政局

萬年縣財政局

萬年縣財政局是萬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萬年縣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年縣財政局
  • 辦公地址:萬年縣陳營鎮建設大街6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縣財稅規劃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運行態勢,參與制定各項有關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措施。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進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建議。
(二)承擔縣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縣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全縣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研究提出地方財政管理制度、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設性意見;全面推進績效預算改革,開展績效評價工作。
(三)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有關辦法,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縣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縣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六)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縣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執行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縣本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和省、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縣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財政性投資項目的預決算評審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與健康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承擔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在萬年貸(贈)款的有關業務;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負責全縣政府性債務管理。
(十)負責管理全縣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
(十一)承擔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有關工作,負責政府股權投資引導基金管理。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稅收及財務會計管理的建議。加強財政內部控制體系建設,承擔會計信息質量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十三)負責組織協調稅務、自然資源、住建等涉稅部門,加強綜合治理,促進公平稅負,提高收入質量,實現應收盡收。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資產管理股、統計評價考核股)。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考核獎懲等工作;指導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和幹部培訓;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參與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文告、機要、保密、保衛、信訪、檔案、機關財務和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負責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縣屬國有(控股)企業國有資產(含收益)和國有資源性資產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國有資產管理、國有企業發展改革的意見;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的統計工作,建立企業國有資產統計信息網路;負責所監管企業和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評估項目的備案,負責監督並規範全縣國有(集體)產權交易。指導國有(控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指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產權轉讓、股權轉讓、資產抵押擔保及發債方案;建立和完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制定和考核監管企業年度經營目標;協調解決企業改制後有關後續遺留問題,負責維護改制企業職工合法權利;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重大投資、重要子公司的設立及對外合作項目,研究並提出企業組建集團的意見,協助所監管企業解決發展中的有關問題。開展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提出依法查處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意見。
負責國有資產的統計和所監管企業決算備案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外發布統計信息;組織落實國有資產經營責任制度;負責國有資產運營機構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國有(控股)企業清產核資、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根據有關規定落實國有(控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落實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的調控政策,根據有關規定落實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方式。
(二)預算股(條法稅政股、綜合股)。研究制定全縣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縣本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承擔縣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承擔縣本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擬定縣鄉鎮分配政策,負責縣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縣財政預算。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財稅改革和重要財稅政策建議。組織、參與全縣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的法規、規章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審核其他法規、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財稅法規的宣傳和普法教育工作。 
分析預測經濟形勢並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研究提出有關的收入分配政策的改革方案,承擔清理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有關工作;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工作機制,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相關政策。
(三)國庫股(非稅收入管理股)。負責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負責縣級財政資金調度;匯總縣級部門決算,會同有關股室編制縣本級財政決算;逐步建立和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及總會計核算;匯總縣級部門決算,會同有關股室(鄉鎮財政所)編制縣、鄉兩級財政決算;管理縣本級財政資金專戶,審批縣本級行政事業單位銀行賬戶,指導各鄉(鎮)專戶管理工作。
管理財政票據,擬訂非稅收入徵收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縣本級非稅收入徵收,指導全縣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負責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負責非稅收入的統計分析和監督檢查;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和規章。
(四)農業農村股(扶貧開發股)。承擔農業、林業、水利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縣級農業、林業、水利部門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對農業、林業、水利等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農業、林業、水利等單位的決算。
承擔扶貧移民辦部門預算等有關工作;參與監管和分配財政專攻項扶貧資金、水庫移民資金;負責財政扶貧工作,研究制定財政扶貧政策;對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單位決算;承擔農村綜合改革規劃、方案和政策措施。承擔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具體工作。負責“一事一議”項目資金管理。
(五)行政股(政法股)。承擔行政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承辦涉及港澳台的合作與交流事務;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縣本級行政部門等單位的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對行政部門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批和批覆行政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承擔政法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管理公檢法等單位的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對政法部門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批和批覆政法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六)教體股(科技文股)。承擔教體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縣級教體部門等單位的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對教體部門等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批和批覆教體部門等單位的決算。
承擔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負責科技、文化等部門和單位的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對科技、文化等部門的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批和批覆科技、文化部門和單位的決算。
(七)社會保障股(衛健股)。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部門預算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管理全縣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社會保障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保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全縣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八)經濟建設股(工業股、債務金融股)。承擔發展和改革、環保、自然資源、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門的預算編制及有關工作,負責發展和改革、環保、自然資源、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門的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牽頭負責與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對發展和改革、環保、自然資源局、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門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發展和改革、環保、自然資源、交通、城管、住建等部門的決算。承擔有關政策性補貼和經濟建設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承擔工業和信息、商務、國資、糧食、供銷、應急等方面部門的預算及有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商務、國資糧食、供銷、應急、等單位的預算資金和專項資金;負責對工業和信息、商務、國資、糧食、供銷、應急等單位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審核和批覆工業和信息、商務、國資、糧食、供銷、應急等單位的決算。研究提出支持企業改革的財政政策,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各項制度。負責組織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制度。
擬訂政府債務及與政府相關的債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政府債務舉借規劃,實施政府債務限額管理和風險防控、監督管理,參與研究全縣利用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政策;管理政策性就業專項貸款貼息,承擔歐投、亞行等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我縣貸(贈)款的有關業務。
(九)財政監督檢查股(會計股、資金運行股、政府採購辦公室)。負責擬訂全縣財政監督辦法或實施細則;監督全縣財經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組織實施全縣財經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大案件;負責全縣“三公”經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財政系統內部控制管理工作,負責財政內部監督工作。負責“三公”經費支出監督管理,財政資金動態監控。擬訂政府採購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縣本級政府採購目錄和公開招標採購範圍的限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事務的協調管理、檢查監督和投訴受理。
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內部控制規範、註冊會計師行業規章制度;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工作;組織實施會計信息化標準。負責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審批工作。組織、參與全縣財政、稅收、財務會計等辦法的草擬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財稅法規宣傳、普法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萬年縣財政局行政編制21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萬年縣財政局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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