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年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是萬年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萬年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 辦公地址:萬年縣陳營鎮建德大街商貿大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標準,起草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方面管理辦法和規範性檔案。
(二)統籌全縣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廣播電影電視業、新聞出版業和旅遊業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廣電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擬訂全縣文化藝術、文物、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發展戰略、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指導管理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和生產,扶持實踐履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負責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全縣文化、廣電、旅遊和新聞出版對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管理全縣重大文化活動、廣播電影電視活動、旅遊活動,負責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及港澳台交流活動。
(五)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的公共事業發展,推進全縣文化藝術、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深入實施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均等化。統籌協調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重點基礎設施建設,促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六)指導、推進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監管全縣無線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推進全縣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無線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七)指導、管理全縣文物保護、文物考古、文物和博物館工作,組織開展文物、博物館安全督查工作,負責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和管理的監督工作。
(八)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工作。
(九)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指導推進協調全域旅遊、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
(十)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主體經營行為,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市場,依法實施行政權力事項,指導推動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企業質量管理與品牌培育,加強全縣文化廣電出版旅遊人才隊伍建設,推進行業精神文明和信用體系建設。負責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行政審批工作。
(十一)承擔全縣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跨區域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指導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行業安全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對全縣各類廣播電影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全縣廣播電影電視、網路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的監管。
(十三)指導全縣電視劇行業發展和電視劇創作生產。開展廣播電視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
(十四)負責管理全縣新聞出版行政事務,監督管理全縣出版物內容和質量,負責全縣發行業和印刷業的監督管理。
(十五)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全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六)指導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等相關行業協會、學會工作。
(十七)受縣政府委託對萬年縣廣播電視台實行行政管理、對其宣傳、發展、傳輸覆蓋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對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領域重要傳媒集團的宣傳發展、隊伍建設等重大事項進行指導、協調和管理。
(十八)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督促指導、監督檢查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和旅遊系統所屬企事業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廣電、網路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推動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管的融合,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文化旅遊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加強監管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督促有關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九)完成職責領域的相關人才工作。
(二十)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服務股)。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督查、檔案、後勤管理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訪、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工作;擬訂全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職稱、編制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受理和辦理本部門行政審批與公共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許可、服務)事項的收費工作;負責駐縣市民中心視窗建設和管理及相關諮詢等日常工作。
(二)業務股(掃黃打非辦公室,文化市場管理股)。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縣圖書館、縣文化館事業和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性重大社會文化活動和農村文化三項活動;指導組織農家書屋及社區書屋工程,組織實施全民閱讀活動;指導文化與旅遊志願服務,推動志願服務規範化建設。擬訂音樂、舞蹈、戲曲、戲劇、美術等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文藝作品的創作生產,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承擔文藝院團管理職責;指導、協調全縣性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活動;指導全縣旅遊演藝的創作與演出;擬訂全縣文化產業、廣播電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促進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參與重大旅遊項目論證、指導和推進工作;牽頭組織區域旅遊合作工作;承擔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及品牌創建活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文化公園建設;承擔紅色旅遊相關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計畫、措施;負責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大型文化和旅遊對外交流推廣活動;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行銷戰略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的策劃宣傳、文化和旅遊產品的推廣行銷工作;負責審核並指導全縣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承擔文化和旅遊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制定文物保護相關制度,擬訂全縣文物和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文物保護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管理、指導、監督重點考古發掘和文物保護單位維修及開發利用等業務;承辦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市級、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和文化遺產推薦、申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的推薦、申報工作;規劃、指導文物單位的業務建設;指導和協調文物拍賣、進出境和鑑定管理工作;依法對全縣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管理和保護,會同有關部門加強文物安全保衛工作;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指導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及其代表性傳承人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和督辦全縣性、跨區域文化市場重大案件。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擬訂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承擔旅遊市場、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廣播電視全縣性重大宣傳活動及重大突發事件報導和應急播報。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節目、重大理論文獻片、紀錄片、電視卡通片的創作生產和播出。承擔廣播電視節目的進口、收錄和管理工作。承擔全縣電視劇製作的指導、監管工作,組織審查相關電視劇(含卡通片)的內容。指導、調控電視劇的播出。承擔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數位電視業務、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和境外衛星節目落地接收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的發展和宣傳。負責對信息網路和公共載體傳播的視聽節目進行監管;負責全縣出版管理和出版隊伍建設,統籌協調重點出版工作以及古籍整理的規劃實施,監督管理出版物內容和質量,組織指導重要檔案文獻、教科書的出版、印刷、發行工作,指導監督期刊圖書音像電子出版活動,負責書號版號、刊號管理工作等;統籌協調數字媒體內容和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全縣出版物及相關檔案產品的進出口管理;擬訂全縣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行業標準以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等;組織協調查處、糾正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根據有關規定負責國內新聞單位駐萬年分支機構、記者站的監督管理;負責新聞記者證的審核、發放、備案和管理工作;協調組織查處重大新聞違法活動等;統籌推動全縣電影事業、電影產業發展;承擔電影製片、發行、放映單位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對縣內立項拍攝的電影內容進行審查;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掃黃打非”方針政策;擬訂全縣“掃黃打非”行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掃黃打非”等工作;組織協調對非法和違禁出版傳播活動大案要案的查處;承擔縣“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承擔著作權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萬年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行政編制8名,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現任領導
王樹平同志為萬年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