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安源區民政局,是萍鄉市安源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萍鄉市安源區民政局
- 辦公地址:萍鄉市安源區萍安中大道217號安源大廈二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在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擬訂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以及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依法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區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
三、擬訂全區社會救助政策、標準,統籌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推進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落實,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鎮街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初審工作。組織草擬行政區劃信息的安源區行政區劃圖。
六、擬訂全區婚姻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婚俗改革,指導婚姻登記機構管理工作。
七、擬訂全區殯葬管理政策、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擬訂全區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區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組織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區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區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負責全區民政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養老服務、特困供養、兒童福利、未成年人保護、救助管理、殯葬管理、殯葬服務等民政服務機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加強環保社會團體登記管理,積極推進“綠色殯葬”建設,依法履行相關環境保護工作職責。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人事管理、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治建設工作;承擔“放管服”改革等有關工作職責。負責機關效能、綜合治理、計畫生育、文明創建、後勤服務等工作。擬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區民政設施建設的組織實施和管理,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市、區財政撥付的民政事業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社會事務股
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擬訂全區婚姻、殯葬、殘疾人權益保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參與擬訂殘疾人集中就業扶持政策,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殘疾人社會福利、殯葬服務、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機構管理(含安全管理)工作,承擔全區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依法對全區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區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對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負責區本級直接登記且行業屬性不明顯、類別不清晰無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協調、指導、督促區直業務主管單位抓好主管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參與指導全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
推進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落實,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擬定全區行政區劃管理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辦法;負責鎮街、城郊管委會行政區域的設立、命名、變更和政府駐地遷移的初審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重要自然地理實體命名、更名的初審。
社會福利股
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擬訂全區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指導養老服務、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含安全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承擔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兒童福利、救助保護機構管理(含安全管理)工作。擬訂全區促進慈善事業發展政策和慈善信託、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辦法,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擬定全區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監督福利彩票的開獎和銷毀,管理監督福利彩票代銷行為。擬定全區社會工作和志願服務政策和標準,組織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願者隊伍建設。
機關黨支部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