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鄉市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戰略要求,引導各地轉變發展理念,促進經濟轉型升級發展,提升國土資源保障和支撐能力,助推我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按照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市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萍鄉市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19年7月8日
  • 實施時間:2019年7月8日
  • 發布單位: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印發的通知,

全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統籌推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創建活動,促進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為建設自然生態、宜居宜業萍鄉提供資源保障。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創建活動,確保我市各項考核指標達到《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市創建活動指標標準體系》中規定的達標標準。主要實施“三控三提”戰略,即控制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農村居民點等集體建設用地規模和礦山企業數量,提高建設用地地均產出、存量建設用地供應占比和礦山規模化集約化利用水平,全面啟動“節地增效”行動實施,推動形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綠色發展的新格局。
三、創建標準
(一)進一步提升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意識。嚴格遵守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切實轉變用地觀念,把節約集約用地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強化礦山資源開發利用管理,建立全方位國土資源空間管控制度,健全產業用地準入和效益評價管理,轉變國土資源利用方式,控制用地規模,制止粗放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全面宣傳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和重大意義,提升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引導全社會形成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意識和行為導向,創造節約集約的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
(二)進一步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效率。積極探索創新開展土地資源的集中、複合、立體利用,大力推進礦產資源的高效、綜合、循環利用。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年度下降目標6%以上,重要礦產資源開採回採率達標率90%以上,礦產選礦回收率達標90%以上,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在90%以上,礦山儲量年報完成率達95%以上;到2020年,力爭挖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8000畝,農村居民點等集體建設用地規模力爭減少500畝,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區(市)省級考核合格率達到100%。
(三)進一步最佳化國土空間結構體系。調整最佳化城鄉用地結構,引導人口、產業有序集聚,形成城市帶動農村、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的新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縣二級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城鎮村用地結構和布局達到規劃目標,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控制在省級下發的指標規模之內。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
(四)進一步增強耕地保護效率。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建立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機制,按時保質完成永久基本農田上圖入庫,落地到戶,匯交成果合格。全面推進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工程。到2020年,全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指標達到省級下發的任務標準。各類保護區內礦業權依規有序退出。
(五)進一步改善礦產資源生態環境。全面推進山水林田湖草綜合整治,開展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加強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和礦山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開展歷史遺留礦山綜合整治。到2020年,全市中型及以上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80%,“三縣三區兩線”可視範圍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70%;到2021年,全市中型及以上礦山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90%,“三縣三區兩線”可視範圍內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率達到80%。
(六)進一步健全資源市場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促進土地、礦產資源有效配置。建立健全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市場交易、許可證年檢和建設用地供應、開發利用、市場交易、收購儲備等各項用地制度。及時向社會公示土地開發利用和監管信息,接收社會監督。堅持法治引領,不斷完善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的制度措施。
四、責任分工
(一)開展國土空間格局最佳化行動,充分發揮國土資源規劃管控作用
1.完善規劃體系建立新時期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探索建立公眾參與的規劃調整和修改機制,科學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地下空間規劃,進一步推進產業向園區、人口向城鎮、居住向社區“三集中”,努力形成規模集中、要素集聚、產業集群、用地集約的土地利用格局,促進城鄉、區域、村鎮融合協調發展。加快推進村莊規劃編制進度,除城市規劃區內不需要編制村鎮規劃外,逐步有序推進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做到應編盡編,最終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統籌農業農村各項土地利用活動,引導農田集中連片、建設用地集約緊湊,推進農業農村綠色發展。深入開展土地整治等專項規劃編制,落實總體規劃目標任務,形成總體規劃與專項規劃相配套的規劃體系框架。
2.加強規劃管理規劃批准後必須嚴格執行。未經原批准機關同意,不得改變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嚴禁擅自通過修改規劃擴大建設用地規模、改變建設用地布局和土地性質。嚴格按照“多規合一”劃定的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線和城鎮開發邊界線,審查審批各業各類用地。充分利用國土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台,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情況實時監測和評估,及時發現、制止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行為。
3.發揮規劃管控作用。以資源環境承載力為基礎,合理配置各類各業用地,調整最佳化生產、生活、生態用地空間,形成規模適度、布局最佳化、節約集約的建設用地地上、地下空間布局。嚴格土地用途管制,落實用途管制制度,嚴把項目用地準入關,從嚴審查項目用地規模和標準,積極推進項目進區入園,引導產業聚集發展。統籌謀劃耕地保護、土地開發利用、綜合整治,最佳化開發格局,規範開發秩序,提升開發質量,促進區域人口資源環境相均衡,經濟社會生態效益相統一,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武功山管委會
(二)開展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行動,推進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1.完善耕地保護機制。各級政府要統籌安排財政資金,按照 “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健全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廣大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各縣(區)、鄉鎮(街道)、村逐級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措施,切實抓好永久基本農田上圖入庫,落地到戶工作。健全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土壤剝離再利用制度,明確責任主體和經費來源。加強耕地質量等別評價與更新監測,定期對耕地質量等別進行全面更新,並加強監測評價成果在耕地保護和質量提升工作中的套用。
2.實施土地綜合整治。探索構建政府主導、政策扶持、社會參與、開發式治理、市場化運作的治理新模式,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和第三方治理。堅持土地整治與生態文明建設、脫貧攻堅、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相結合,發揮“土地整治+”的綜合效應。以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為重點,推進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新增耕地地力培育和後期管護,開展退化耕地綜合治理,加速土壤熟化提質,提高畝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3.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機制,明確縣(區)、管委會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建設占用耕地後保量保質補充到位。督促建設單位嚴格履行補充耕地義務。加強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建立補充耕地指標調劑管理新機制,實行以縣(區)、管委會自行平衡為主,市域內調劑為輔,爭取省里適度統籌為補充的耕地占補平衡機制。
4.研究制定市級保障土地整治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使用費為主體,統籌其他涉農資金和社會資金,發揮資金整體效益,專項用於高標準農田建設、土地整治重大工程、災毀耕地復墾及獎勵等土地整治工作。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武功山管委會
(三)開展控增量盤存量調流量行動,提高土地利用強度和效益
1.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的供應和監管加快推進《萍鄉市開展工業用地“畝產論英雄”改革實施意見(試行)》的落實,通過建立全市“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獎懲機制,深入推進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進一步激發企業發展的動力,提高工業用地投入產出效益。建立“退低進高”轉型發展的長效機制,健全產業用地標準體系,依據國家、省產業目錄,落實鼓勵、限制、禁止類供地政策,鼓勵探索節地技術和模式,嚴格節約集約用地標準。加快建立工程建設項目節地評價制度。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部門協同機制,強化城市、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成果在用地績效考核和政府巨觀調控與管理政策制定中的套用。
2.完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分配和使用辦法。嚴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建立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鈎”機制,提高土地供應總量中的存量建設用地占比,發揮存量與增量掛鈎機制在節約集約用地中的約束作用。按照“新增計畫保重點、一般項目靠挖潛”的原則,實行有保有控的產業用地政策,提升計畫指標使用效率,除可享受劃撥供地政策的項目外,其他項目建設用地由項目所在縣(區)、管委會配比不低於30%的挖潛指標。
3.推進閒置空閒土地盤活利用。按照市政府已出台閒置土地處置利用政策,繼續組織開展閒置低效用地盤活利用專項行動,空閒土地每年處置率不低於總量的15%。2019年,各縣(區)、管委會批而未用土地消化周期進入3年以內;到2020年,力爭挖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8000畝;加快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確保考核年前五年(不含當年)土地供應率和利用率達85%以上。
4.深入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按照省政府“節地增效”行動的指導意見要求,編制閒置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利用專項規劃,組織開展城鎮低效閒置建設用地調查建庫,按照城中村、舊廠區、棚戶區等分類制定實施方案,研究制定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實施意見和考核辦法,明確挖潛盤活目標任務,建立健全激勵約束機制,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和土地使用權人自主開發改造。創新土地儲備新機制,助推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5.有序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開展農村建設用地調查,鼓勵農村宅基地有償退出和集體建設用地復墾利用,壓減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開展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盤活利用試點工作。
6.探索推進地下空間立體開發編制完善地下空間規劃體系和土地利用激勵政策,支持地下交通、綜合管廊、人防設施、地下商業服務業等多種方式綜合利用地下空間。探索建立地下空間使用基準地價和宗地評估制度體系,規範地下空間確權登記工作。加大節地技術、節地模式創新示範力度,研究制定激勵配套政策,推廣套用公交場站、廣場公園、學校、醫院、標準廠房等用地中的地上地下空間立體開發、複合利用節地技術和模式。
7.有序開展工業“標準地”制度指標體系建設。嚴格落實省政府對工業“標準地”的相關政策要求,按照“以點帶面”的原則,試點地區先行推進,按照全省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指導性指標,細化行業分類,制定本地區控制性指標,明確當地新增工業項目“標準地”的投資、能耗、環境、建設、畝均稅收等指標。建立“多評合一”的綜合評估結果共享機制。明確“標準地”出讓承諾履約要求,制訂完善項目竣工驗收、達產覆核及不動產登記辦理等具體辦法,建立“標準地”監管體系,項目正常運營後,轉為按“畝產論英雄”綜合評價,實現項目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統計局,市稅務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武功山管委會
(四)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行動,打造綠色礦業發展新格局
1.嚴格礦產資源規劃管理統籌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最佳化礦業結構與布局,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加快礦業綠色轉型升級,促進礦產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先進適用技術套用推廣。嚴格執行礦業權人勘查開採信息公示制度,採取禁採區退出、限採區收縮、重點礦區集聚等模式實施礦產開發,最佳化礦業開發布局,提高產業集中度。嚴格資源儲量和開採規模要求,提高新設礦山準入門檻,鼓勵和支持礦山企業兼併重組,促進資源向優勢企業集聚,淘汰小、散、亂礦山落後產能,其中煤礦淘汰9萬噸/年以下落後產能提升礦山規模化集約化水平。嚴格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秩序,加大對違法開採的監管查處。
2.加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嚴格執行國家生態保護規定,加快推動綠色環保技術、工藝、裝備升級換代,加大礦山生態環境整治力度,新建礦山全部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鼓勵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綠色礦山標準。
3.落實綠色礦山激勵約束新機制落實用地保障、財稅支持、綠色金融、資源優先配置等扶持政策。支持政府性擔保機構探索設立結構化綠色礦業擔保基金,鼓勵社會資本成立各類綠色礦業產業基金,提供增信服務和資金支持。新建礦山將綠色礦山建設相關條件納入採礦權出讓契約,推動新建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標準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
牽頭單位;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稅務局,市金融辦,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武功山管委會
(五)開展地質環境恢復治理行動,促進區域生態環境建設
1.統籌推進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制定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調查,編制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規劃。落實礦山企業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制度,確保企業履行礦山環境保護和綜合治理責任。各級政府要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加大對責任主體已滅失的歷史遺留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力度,積極拓寬資金渠道,統籌用於歷史遺留礦山地質環境治理。
2.開展礦地融合治理示範區建設。開展礦區資源環境調查評價,編制綜合整治規劃和開發利用規劃,制定示範項目實施方案。按照礦地統籌規劃、統籌開發、統籌利用理念,探索土地復墾、環境治理、生態修復和開發利用“四位一體”綜合整治模式,整合各類財政資金,引進社會資本,按照“誰治理、誰受益”原則,制定鼓勵政策,統籌推進礦地融合治理示範區建設。
3.推進保護區內礦業權有序退出。國家自然遺產、國家級公益林、Ⅰ級保護林地和各類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保護區內一律不再新設礦業權。建立保護區內已設礦業權依法逐步退出和差別化補償機制,停止保護區內勘查開採活動,分類處置現有礦業權。推進自然保護區內礦業許可權期有序退出。
4.礦山治理恢復過程中,積極推進二十五度坡以上梯田、坡耕地逐步實行退耕還林。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林業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經開區、武功山管委會
(六)實施改革創新工程,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1.深化“放管服”制度改革。推行行政許可事項集中辦理,打造“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服務質量優、民眾獲得感強”政務模式。承接好上級下放的土地、礦產資源審批權,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不斷完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體系,提升監管的公平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2.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學習借鑑餘江經驗,探索規範宅基地管理,推進宅基地有序退出;完善農民閒置宅基地和閒置農房政策,開展借鑑“餘江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推進試點,要求每個鄉鎮選擇一定數量的自然村開展農村宅基地管理試點工作。
3.深入推進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建設。探索制定《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建設管理辦法》等制度,不斷完善有形市場和網上交易運行模式,探索運用財稅、金融調控手段,健全服務和監管體系,促進新舊動能轉換和產業轉型升級。
4.推進礦業權出讓制度改革。完善礦業權網上交易和競爭性出讓制度,嚴格限制協定出讓。加強出讓交易監管,建立礦業權出讓信息公開查詢系統、礦業權出讓信息分析監測系統。健全礦產資源稅費動態調整機制,加強與礦產資源權益金制度改革的有機銜接,統籌推進礦業權出讓收益、占用費、資源稅、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等制度改革。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稅務局)
(七)實施國土資源管理信息化提升工程,全面提高國土資源綜合監管效能
1.加快推進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平台建設。健全國土空間數據資源體系,建成國土空間基礎信息雲管理與服務平台,完善國土空間基礎信息共享和套用服務機制,為政府部門開展國土空間相關的規劃、審批、監管與分析決策提供基礎服務。完善國土資源綜合監管體系,構建綜合監管平台,積極探索“網際網路+”監管新模式。
2.加強工業用地績效管理加快建立工業企業畝產論英雄綜合評價平台。加大對各地推進《萍鄉市開展工業用地“畝產論英雄”改革實施意見(試行)》改革工作的考核力度,考核結果按規定公開通報,並將開展“畝產論英雄”改革工作考核納入到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區)、管委會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同時,加強“畝產論英雄”改革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定期通報,及時總結經驗,改進不足,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3.全面推進科技管礦。按照“互聯互通,高效便捷”的原則,以礦山企業為基本單位,以縣(區)行政區域為基本單元,建立礦產開發格線化監管系統,構建省、市、縣(區)互聯互通的監管信息系統,提升礦產資源開發監督管理效能。建設數位化礦山,實時遠程監控礦山開採活動情況,有效防止礦山企業越界開採、浪費資源,提高資源開發利用水平。
4.加強信用體系建設。構建包括土地、礦產、測繪地理信息、國土資源工程項目以及國土資源中介服務、國土資源政務誠信等內容的國土資源社會信用體系。加強土地市場動態監測與分析研究,建立健全土地市場誠信體系。探索建立“標準地”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信用檔案和嚴重失信名單制度,建立跨部門聯動回響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加快構建以信用管理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制,營造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國土資源市場環境。
(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工信局,市發改委;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稅務局,市金融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萍鄉市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後),負責組織領導、指導協調和督查評價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協調解決創建工作有關重大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能和創建任務分工,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工作指導。各縣(區),經開區、武功山管委會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多級聯創,抓好工作落實。
(二)落實經費保障。各級政府要進一步拓寬資金來源渠道,做好創建工作目標任務、有關項目建設和政策落實等方面所需資金保障工作。積極探索多種模式,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創建工作。
(三)強化督查評價。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綜合評價辦法。評價結果作為年度土地利用計畫分配、國土資源重大工程項目和資金安排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建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市創建工作督查通報制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四)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新聞媒介,加強輿論宣傳,及時總結宣傳先進做法和經驗,引導社會各界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凝聚共識、形成合力,營造創建工作的良好氛圍。
(五)強化政策執行。本方案參照的創建活動考核指標標準體系屬國家未正式批准確定內容,具體以正式下發檔案為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要加強與省自然資源廳的對接,待國家和省政府正式下發創建活動考核指標標準體系和具體考核辦法後,及時更新調整並通知相關單位。

印發的通知

萍府辦發〔2019〕29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萍鄉市國土資源節約集約示範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萍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8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