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龍區三中

華龍區三中

濮陽市華龍區第三中學現有130人教職工,2000名學生,是華龍區規模最大,辦學效益最高的一所公辦寄宿制學校。自1987年建校以來,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本著“以人為本、和諧發展、與時俱進、超越自我”的辦學理念,以“同建和諧校園,共鑄濮陽名校”為奮鬥目標,牢固樹立“管理是嚴肅的愛,培訓是最好的福利”的管理理念,努力踐行“構建教師成功,學生成才,學校發展的和諧校園”的教育理想。積極推進教育創新,不斷規範辦學行為,全面提高辦學水平,穩步提升教育質量,逐步形成了學校的辦學特色,現已使華龍區三中發展成為教育思想現代化、辦學條件標準化、學校管理規範化、學生素質優良化的知名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濮陽市華龍區第三中學
  • 建校時間:1987年
  • 奮鬥目標:同建和諧校園,共鑄濮陽名校
  • 教職工:130人
  • 學生:2000人
  • 類型:公辦寄宿制學校
教學活動,學校榮譽,發展願景,中學章程,總則,組織管理制度,教育教學管理,總務後勤管理,教師職工管理,學生學籍管理,附則,地圖信息,

教學活動

學校一直重視教科研工作,特別是近幾年,在市教育局深入實施“教研賽考評”工程和區教研室強力推進“高效課堂”活動以來,學校領導班子高屋建瓴,定位準確,超前謀劃,突出重點,結合學校實際,提出了研究性備課理念,確立了“四案定教”集體備課模式,創立了“六字四環節”教學模式和“觀察式”聽課模式,深化了“命題研究”工作。特別是學校不惜重金,依託北京師範大學校本培訓基地,組織教師三年輪訓一次,讓教師都能接受全國最先進的教學理念,全面提升了教師的理論素養和教研能力,收到了較好的效果。同時,三中教師學習力、反思力空前高漲,組織開展的同讀一本書活動、共建網路家園書寫教育部落格活動、定期收看教育教學錄像活動、信息技術專題培訓活動以及獨具特色的教師論壇活動和教師合理制定人生規劃活動,都為全校教師專業化成長搭建了很好的平台。相繼出版的校刊《高效課堂起跑線》、《教研之聲》和《花開有聲》更是三中教研科研工作強勢推進的有力見證。
學校始終堅持把德育工作放到首位。政教處人員積極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德育網路,深入開展以愛國主義教育為核心的民族精神、人文科學精神和公民道德誠信教育,切實按照學校“以人為本,為學生的一生髮展作準備”的育人理念,結合學校寄宿制管理的辦學實際,以培養學生“三學會”為重點,以豐富多彩的德育活動為陣地,營造出了優良的學風和優良的校風。特別是學校組織開展的爭創“十星級文明班級”活動、班主任敘事研究活動、組織學生每天觀看《今日說法》和《新聞30分》活動以及自主編寫的《班主任手冊》、《班級日誌》、《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手冊》和校本教材《弟子規》均獲得了上級領導的高度讚揚,成為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深化德育創新的新名片。
隨著教育形勢的不斷發展,建設一流的現代化的教育教學設施已成為學校發展的必然要求。為了儘快實現“共鑄濮陽名校”的奮鬥目標,以邢南同志為核心的三中領導集體瞄準標準化,定位現代化,體現人文化,在資金非常困難的前提下,自2004年以來,多方籌資先後建起了設計新穎、配套齊全的教學樓、辦公樓、實驗樓、學生公寓、食堂餐廳、學術報告廳、標準化操場、室內籃球館、農村青少年宮;裝配了Ⅰ類標準的理化生實驗室、電教器材室、音體美器材室和藏書5萬餘冊的圖書閱覽室;組建了配置先進的微機室、演播室、衛星接收室、光碟播放室、多媒體電教室、校園網路中心、學校電視台、多媒體雙控系統和“班班通”網路教學系統;規劃了住宅區“杏壇小區”。極大地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為學校更好的踐行“構建教師成功、學生成才、學校發展的和諧校園”的教育理想打下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學校榮譽

一份耕耘,一份收穫。近幾年來,學校在華龍區率先創建成為“濮陽市先進學校”、“濮陽市規範化學校”、“濮陽市示範學校”、“濮陽市文明學校”,先後獲得“中央教科所《傳統文化與語文教學》課題實驗學校”、“中央電教館《信息技術環境下的綜合實踐活動》課題實驗學校”、“北京師範大學校本培訓基地”、“河南省綜合實踐課題實驗學校”、“河南省依法治校示範學校”、“河南省農村遠程教育工程”示範學校、“河南省優秀家長學校”、“河南省義務教育課程改革先進單位”、濮陽市“標準化學校”、濮陽市“教育工作”先進單位、濮陽市“教育管理目標”先進單位、濮陽市“教研賽考評工作”先進學校、濮陽市“綠色學校”、濮陽市“依法治校示範校”、濮陽市“依法治校先進單位”、濮陽市“師德師風先進集體”、濮陽市“行風建設”先進單位、濮陽市“德育工作”先進學校、濮陽市“共青團工作”先進學校、濮陽市“衛生先進單位”、濮陽市“普法先進單位”等50多項市級以上榮譽稱號。並先後多次成功承辦全區遠程教育工程現場會和全區中學管理現場會。與此同時,學校還多次代表全區乃至全市迎接了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兄弟學校的評估檢查和參觀學習,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好評,被譽為濮陽市知名學校,華龍區視窗學校。

發展願景

“大鵬一日同風起,扶搖直上九萬里”。我們堅信,有各級領導和社會各屆的親切關懷和大力支持,有全體教職員工的齊心合力、團結協作,華龍區三中這艘經歷二十年風雨而又富有生機的航船一定能承載著三中人新的夢想,在教育事業的碧海上乘風破浪,揚帆遠航!以他們的實踐實現新的教育理想,以他們的智慧譜寫出三中發展新的篇章!

中學章程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積極推進教育現代化工程,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高依法治校水平,加速學校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實現同建和諧校園,共鑄濮陽名校的目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隸屬於華龍區教文體委,是一所義務教育階段普通教育的公立全日制初級中學,是事業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辦學規模為國中三個年級。
第三條、學風:文明、守紀、刻苦、勤奮。教風:嚴謹、求實、團結、奮進。領導作風:勤政、廉潔、創新、圖強。校訓是:厚德、博學、慎思、篤行。
第四條、辦學理念:以人為本、和諧發展、與時俱進、超越自我。奮鬥目標:同建和諧校園,共鑄濮陽名校
第五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黨支部保證監督、教代會民主管理三位一體的管理體制。

組織管理制度

第六條、學校按編制設定校長、書記、副校長,下設辦公室、教務處、教研室、政教處、總務處,並按有關規定在校內建立工會、婦委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群團組織。
第七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全員聘任制、考核獎懲制。
第八條、校長是學校行政負責人、法人代表,由華龍區教文體委任命,對外代表學校,對內全面主持學校的教育、教學與管理工作。校長有下列職權: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校長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後的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定權。校長有權向教文體委建議任免副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式聘任中層幹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基建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一支筆審批。除重大基建項目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外,有權決定一般建設項目的列項與實施。
(四)、自主招生管理權。為普及九年制義務教育,按市、區教育有關招生規定,在本施教區內實施招生。
第九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依法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三)、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檔案,保證教育計畫和教學大綱(課程標準)的執行。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重視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學校管理中起的重要作用,自覺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充分發揮領導班子和集體智慧的力量,發揮全體教職工的整體功能,同心協力,合作互補。
(六)、依靠黨組織,積極做好教師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覺接受黨組織的監督。
(七)、規範學校管理。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學校教育現代化、信息化建設步伐,搞好校舍、教學設施、教學設備、校園環境等建設。
(八)、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定提高。
(九)、創造條件,不斷改善、提高教師福利。
(十)、清正廉潔,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帶頭實幹,開拓進取。
第十條、學校黨支部積極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切實加強對學校的政治領導,參與學校重大問題的決策。支持校長依法獨立開展工作,保證、監督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完成。
黨支部除完成好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堅持黨要管黨的原則,認真抓好黨組織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組織建設,保證黨員在學校各項工作中能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二)、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三)、加強對學校幹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四)、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所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參與決策。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在黨支部領導下,依靠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民主管理學校、監督幹部的重要形式。教職工代表大會按照黨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行使職權,其主要職權包括: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工作計畫、改革方案、財務預決算、教職工隊伍建設等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二)、審議通過學校提出的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崗位責任制方案、考核辦法、獎懲條例、分配製度、改革方案以及其他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規章制度,支持學校頒布施行。
(三)、評議監督學校的領導幹部,建立每年評議一次學校領導幹部的制度。有權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對教職工予以記功、晉升、處分、免職等。有權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四)、討論教職工的福利分配等問題。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教職工代表大會暨工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3年,每年召開兩次全體代表大會。學校工會委員會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閉會期間,根據需要,可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全體代表會議,日常工作由選舉產生的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工代表大會可以提前或延期召開。
第十二條、學校建立由黨支部、行政、工會等代表參加的調解小組,負責接受師生申訴,維護師生員工的正當權益。
第十三條、學校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督導、評估、檢查、審計、監督。
第十四條、學校接受物價、審計、監察部門的檢查監督。接受社會、家長、學生的輿論監督,定期聽取他們的意見,自覺規範管理行為。
第十五條、學校實行教職工全員聘用聘任契約制。由校長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契約,聘期一般為三年。對於不勝任現職工作的教職工,學校可以緩聘或解聘。
第十六條、學校對編制內教職工實行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制。
第十七條、學校設副校長若干人,副校長受校長委託,管理學校行政某方面的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各處(室)設主任1人,副主任1人,是在校長和分管副校長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行政等某方面工作。年級組設主任1人,負責本年級部的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九條、學校分別設年級組和教研組。年級組和教研組在學校常規管理、教學研究、提高質量、深化素質教育等方面積極主動工作,創出特色。

教育教學管理

第二十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等有關法律進行教育教學管理,實行依法治校。
第二十一條、貫徹中學德育大綱,加強和改進德育工作。通過課程教學、班團活動、綜合實踐活動等形式向學生進行愛國主義教育、國際主義教育、團隊精神教育、理想教育、道德教育、勞動教育、民主法制與紀律教育和學校優良傳統教育以及人文精神的教育。
第二十二條、學校按照三級教材管理要求,具體落實好課程計畫並組織實施教學。
第二十三條、學校堅持以教育教學為中心,實施素質教育和創新教育,全力推進課程改革,開展教育科研和教學研究,更新教育理念,改進教學方法,採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教學質量。
第二十四條、學校教育教學必須面向全體,因材施教,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在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體魄心理等方面均達到較高的水準。
第二十五條、學校設立電教中心,努力辦好華龍區第三中學網站,擴大對外視窗,積極用好數位化教學平台及多媒體教室、微機室等,擴大圖書室的教育功能。根據自身的特點與要求制訂並執行相關的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條、學校設立教研組,作為教師集體進行教學研究的組織,教研組應充分發揮學術職能,同時也應注意發揮政治職能和一定的行政職能。教學研究組組長組織本教研組的教師開展教學研究活動,貫徹落實學校的教學計畫,完成學校的各項教學任務。
第二十七條、學校設教研室,旨在教學工作、課程改革、教育科研和培養青年教師等方面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和教務處通力協作,把教科研工作做實做好,並落實好相關計畫。
第二十八條、學校主動與社會、家庭配合,建設家長學校、德育教育基地、勞動實踐基地等教育陣地,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的方式,邀請社會各界人士來校作專題講座,定期召開家長會,構建學校教育、親職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的德育工作模式和網路。
第二十九條、學校以班級為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擔負班集體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的責任,並負有協調本班級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聯繫的責任。班主任是班級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全面履行班主任工作職責。
第三十條、學校執行《三中教師一日常規》,抓好備課、課堂教學、作業批改、課外輔導和教學質量檢查等環節的管理。
第三十一條、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組織期中和期末教學質量檢查和考試,並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組織好各學科的畢業考試和考查。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的學籍管理規定,對嚴重違犯學籍管理規定的學生嚴格按學籍管理的規定執行。嚴格各項學籍管理制度,嚴格把好升學關、病休關和畢業關。
第三十二條、切實貫徹《國旗法》,每周一早晨全體師生集中舉行規範化升旗儀式,接受愛國主義教育
第三十三條、學校推廣國語,使用規範漢字。
第三十四條、依據《課程教學計畫》實施教學活動。嚴格執行教學大綱和教學計畫,維護作息時間表、課程表、周工作安排表和校歷表的嚴肅性。任何人不得擅自調課停課。停課半天需經校長批准,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停課一天或一天以上需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批准。
第三十五條、學校根據教育行政部門要求統一征訂教材、學習資料,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學生推銷學習資料,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第三十六條、嚴格履行保護少年兒童和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的法律職責,積極貫徹學校體育衛生工作條例,正常開展第二課堂教育,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康心理、健壯體魄和健全人格。加強學生的法制教育,增強學生的法制觀念,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第三十七條、加強行政值班和教師護導工作,開展班級的檢查、評比。培養學生自覺執行本校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的習慣。
第三十八條、全體師生應齊心協力努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開展豐富多彩、催人奮進的校園文化活動;營造團結協調、緊張有序的學生生活氛圍。
第三十九條、堅決制止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抵制妨礙學生健康成長的各種不良影響。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內設點擺攤。學校門前不得設有檯球、電子遊戲機、錄象廳、溜冰場等影響師生工作學習的娛樂場所。
第四十條、認真管理和積極使用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音像資料,尤其是充分提高現代化教學設施的使用效益,防止設備設施“閒置”。
第四十一條、加強檔案資料建設,各處、室要認真做好各類教育教學資料的收集與歸檔。

總務後勤管理

第四十二條、總務後勤工作必須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觀念,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工作規範,廉潔自律,克己奉公,講求實效。
第四十三條、各崗位職工堅守崗位,履行職責,規範工作流程,嚴肅工作紀律,公開服務內容,接受師生評議。各崗位按照擇優競爭上崗的原則,學校每年與其簽訂崗位契約,對不能勝任工作崗位的,學校可以讓其轉崗或不再聘任。
第四十四條、依據教育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加強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嚴守財經紀律,堅持勤儉節約,杜絕鋪張浪費。
第四十五條、規範收費行為,嚴肅收費紀律,依法向學生收取費用。
第四十六條、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決算,堅持統籌計畫,提高經費使用效益。並接受政府經濟監督部門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查和監督。
第四十七條、切實加強校舍、校產管理,嚴防公物流失和浪費。發現危房,應立即採取措施,並向主管部門書面報告。
第四十八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按校園建設整體發展規劃有計畫、按步驟合理地進行基本建設和維護管理,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淨化、綠化、亮化、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四十九條、保持教室、辦公室、實驗室、食堂等窗明几淨,物品設施排列有序。
第五十條、師生車輛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
第五十一條、切實加強安全保衛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電、防毒、交通安全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隱患,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師生平安。

教師職工管理

第五十二條、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怯》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五十三條、教師應自覺按《教師日常行為規範》嚴格要求自己,熱愛祖國,獻身教育;服從領導,勤懇工作;鑽研業務,崇上科學;熱愛學生,為人師表;遵紀守法,團結協作;儀表端莊,舉止文明。
第五十四條、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師德。
第五十五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製度,逐步實行評聘分開,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接受繼續教育。
第五十六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職工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等方面有重大貢獻的教職工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五十七條、教師應嚴格執行崗位規範,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期初有教學計畫,期終有總結或專題小結。
第五十八條、學校每年對教師、職工政治與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工作實績進行客觀、公正、正確的考核。
第五十九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教師,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對違反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的教職工,予以相應的教育、批評和處分。教師、職工認為合法權益受到學校侵犯或對所受處罰不服的,可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學生學籍管理

第六十條、學校建立健全的學生學籍管理制度,按國家教委頒布的規定管理學生學籍,建立學生檔案。凡按有關規定被學校錄取或轉入本校學習的學生即取得本校學籍。
第六十一條、學校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做出一定貢獻的學生,根據學校制定的有關制度給以表彰、獎勵;對違反《教育法》、《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學生,作出相應的處理。
第六十二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必要的資助,幫助其克服困難,完成學業。
第六十三條、學生有下列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工作、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學校或教師的不公正待遇,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或向上級教育部門提出申訴。
(三)、參與學校安排的各種教育教學活動,使用和維護教學設備和儀器、圖書資料。
(四)、在學習成績和評語等級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享有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六十四條、學生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規範行為,尊敬師長,友愛同學,培養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情操。
(三)、勤學苦練,培養能力,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範,自信、自律、自理、自強,做文明人。
(五)、維護學校聲譽,用實際行動為學校增光添彩。

附則

第六十五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區教文體委批准實施。章程的修訂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數同意方可通過,並報區教文體委批准。
第六十六條、學校依據本章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學校各項工作有章可循。學校原制定的各類規章制度凡與本章程有牴觸的,一律以本章程為準。
第六十七條、本章程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悖,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六十八條、本章程執行中的解釋權在校長室。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地圖信息

位置:濮陽市蘇北路中段12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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