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翠小區

華翠小區

華翠小區是一個居住的好地方,它坐落在蘆台鎮東側,小區裡面綠化好,物業好,人好,絕對是一個世外桃源! 建議您買房時,考慮一下華翠小區。 華翠小區是以住宅樓房為主體並配有商業網點、文化教育、娛樂、綠化、公用和公共設施等而形成的居民生活區。 華翠小區在城市規劃中的概念是指由城市道路或城市道路和自然界線劃分的,具有一定規模的,並不為城市交通幹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區內設有一整套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層公共服務設施和機構。

華翠小區由若干住宅組團組成。可按城市道路和自然界線(如河流)劃分。具有較完整、相對獨立、並能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生活服務設施和機構,城市道路不穿越區內的生活居住地段。其規模主要根據基層公共建築成套配置的經濟合理性、居民使用的方便與安全、城市道路以及自然地形條件、住宅層次及人口密度等因素綜合考慮。一般以一個國小的最小規模為其人口下限,以小區公共服務設施的最大服務半徑為其用地規模上限,即人口規模為1萬人左右,用地約10公頃。 廣義的城市綠地,指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各種綠地。 包括六大類型:公共綠地,即各種公園、遊憩林蔭帶;居住區綠地;交通綠地;附屬綠地;生產防護綠地;位於市內或城郊的風景區綠地,即風景遊覽區、休養區、療養區等。 城市綠地不包括: (1)屋頂綠化、垂直綠化、陽台綠化和室內綠化; (2)以物質生產為主的林地、耕地、牧草地、果園和竹園等地; (3)城市規劃中不列入“綠地”的水域。 上述內容屬於“城市綠化”範疇。 狹義的城市綠地,指面積較小、設施較少或沒有設施的綠化地段,區別於面積較大、設施較為完善的“公園”。 “綠地”作為城市規劃專門術語,在國家現行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J 137中指城市建設用地的一個大類,其中包括公共綠地、生產和防護綠地兩個種類。
一、道路綠化養護管理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城市行道樹、分車帶、花帶、花壇(台)、中心綠島和沿街綠地的綠化養護。
(一)街道綠化養護管理質量標準
一級
1、樹木生長旺盛、健壯,根據植物生長習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樹形整齊美觀,骨架均勻,樹幹基本挺直。
2、樹穴、花池、綠化帶以及沿街綠地平面低於沿圍平面距離5—10厘米,無雜草、無污物雜物,無積水,清潔衛生。
3、行道樹缺株在1%以下,無死樹、枯枝。
4、樹木基本無病蟲危害症狀,病蟲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無藥害。
5、無人為損害,無亂貼亂畫亂釘亂掛亂堆亂放的現象。
6、種植5年內新補植行道樹同原有的樹種,規格保持一致,有保護措施。
7、新植、補植行道樹成活率達98%以上 , 保存率達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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