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建設大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建設大綱
  • 外文名:Outline of east China power market technical support system construction
國家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集團公司,華東電網有限公司,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省(市)電力公司,福建省電力有限公司,申能(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各有關發電公司:
根據華東電力市場試點工作的需要,國家電監會組織制定了《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建設大綱》,現印發你們,請依照執行。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建設大綱
根據華東電力市場建設的需要,為保證電力市場安全可靠運營,依據《華東電力市場試點方案》(電監市場[2003]42號)和《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功能規範(試行)》(電監市場[2003]22號),制定本建設大綱。
一、建設原則和總體功能要求
(一)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應根據《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功能規範(試行)》的基本要求和《華東電力市場運營規則》的具體規定,按照統一開發、配套建設、統一管理、分別維護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滿足《電網和電廠計算機監控系統及調度數據網路安全防護規定》(國家經貿委令第30號)的要求。
(三)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要充分保障系統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其結構設計、系統配置、軟體編制要確保系統能夠提供可靠的服務,保證報價、交易、結算及信息發布處理和數據傳輸的及時性,保證交易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一致性和安全性。
(四)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應採用開放式體系結構和分散式系統設計,滿足各子系統間互聯的要求,滿足與電力監管信息系統和其他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間接口的要求。應能適應電力市場發展、規則的變化、新技術發展和設備的升級換代。
二、各子系統功能要求
(五)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由以下子系統(或模組)組成:能量管理系統、交易管理系統、電能量計量系統、結算系統、契約管理系統、報價處理系統、交易信息系統等。
華東及省(市)的能量管理系統、電能量計量系統、調度數據網路是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的基礎,必須滿足能量管理系統的可靠性、實時數據採集的質量、狀態估計的合格率、電網模型參數的正確性、計量信息的準確性等要求。
(六)華東四省一市配套技術支持系統是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省(市)電力公司能量管理系統、結算系統、契約管理系統、電能量計量系統及其與華東電網有限公司相關係統的接口。
配套技術支持系統應當具備發電計畫、負荷預測、穩定限額、檢修計畫等數據的上報及日計畫安全校核等功能。
(七)交易管理系統依據市場成員的申報數據,根據負荷預測和系統約束條件,編制交易計畫,通過安全校核及阻塞管理系統驗證後,將計畫結果傳送給市場主體和相關係統。
(八)電能量計量系統由華東及省(市)的電能量計量系統組成,依據市場運營規則對電能量數據進行自動採集、遠傳和存儲、預處理、統計分析等,以支持華東電力市場的運營結算。
(九)結算系統由華東及省(市)的結算系統組成,根據電能量計量系統提供的電能量數據、交易管理系統的交易計畫和交易價格數據、調度指令、能量管理系統的相關運行數據、契約管理系統的相關數據,依據市場運營規則對市場主體進行結算。
(十)契約管理系統由華東及省(市)公司的契約管理系統組成,對市場主體之間的契約進行管理,對已簽訂的契約進行錄入、契約電量分解、完成情況跟蹤、滾動平衡等。
(十一)報價處理系統接收市場主體的註冊和申報數據,並對申報數據進行預處理。
(十二)交易信息系統對系統運行數據和市場信息進行發布、存檔、檢索及處理,使所有市場主體能夠及時、平等地訪問相關的市場信息,保證電力監管機構對市場交易信息的充分獲取。系統運行數據和市場信息包括:預測數據、計畫數據、準實時數據、歷史數據、報表數據等。
(十三)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以實現上述子系統的功能為基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最佳化設計。
三、數據網路及二次安全防護等相關基礎設施的建設要求
(十四)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必須嚴格遵守電力二次安全防護的要求,華東及省(市)電力公司、發電企業應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技術措施落實、資金落實。
(十五)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原則上在安全II區運行,在安全III區(或IV區)建立信息發布系統,向電力監管機構、市場主體和社會提供相關信息。
(十六)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使用電力系統調度專網,採用安全撥號方式作為備用。各子系統之間通過網路和安全防護設備(防火牆和物理隔離裝置)連線,實現數據共享與信息互動。數據網路需保證系統運行的實時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安全性。報價端通過數據網路或撥號網路與技術支持系統相連,應當滿足二次安全防護要求。
四、技術支持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維護
(十七)電力監管機構和國家電網公司、華東電網有限公司,負責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的組織、協調工作。
(十八)華東電力市場調度交易中心是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的專業管理機構,負責對華東及省(市)電力公司、發電企業進行技術支持系統的專業管理。
(十九)華東電網有限公司負責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工程主設備和軟體開發的招標、資金審核及安排,能量管理系統的改造,支持系統所需數據通道的組織等工作,並負責系統的運行和維護;省(市)電力公司負責省(市)配套技術支持系統的建設、運行、維護及資金落實等工作;發電企業負責報價處理子系統終端及配套設施的建設、運行、維護及資金落實等工作。
(二十)與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相配套的電力調度數據網和電力二次安全防護系統的建設、改造及運行維護,按照現有專業管理的界面進行分工,由各責任方負責實施,與技術支持系統同步建設。
(二十一)電能量計量系統按照華東電力市場的建設要求及一次系統的實際運行情況,有關責任方應根據華東電力市場建設的進程,按照統一的計量標準,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改造。
五、技術支持系統建設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十二)華東電網有限公司依據華東電力市場試點方案和運營規則,按照建設大綱要求組織制定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的功能規範、配套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經審批後統一實施。
(二十三)華東電網有限公司、省(市)電力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要按照華東電力市場建設進度及技術支持系統功能規範的統一要求,落實各自工程建設任務,由電力監管機構組織驗收。
(二十四)定期召開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工作協調會議,由華東電力調度交易中心組織(華東電力調度交易中心組建之前,由華東電力市場技術支持系統工作小組牽頭),華東電網有限公司、各省(市)電力公司和有關發電企業參加,研究協調解決系統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具體問題。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