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寧縣農村危房現狀調查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調查工作方案

華寧縣農村危房現狀調查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調查工作方案由華寧縣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寧縣農村危房現狀調查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調查工作方案
  • 發文字號:雲建村函〔2014〕287號
  • 發文機構:華寧縣人民政府
導語,正文,

導語

為切實做好我縣農村危房現狀調查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調查工作,全面掌握我縣農村危房總體情況和農村人居環境狀況,根據云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開展全省農村危房現狀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調查的通知》(雲建村函〔2014〕287號)檔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正文

一、調查的範圍及內容
(一)農村危房現狀。調查範圍為轄區內屬於C級和D級的農村危房,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所有的農村住房;調查內容主要包括地址信息、戶主信息、家庭信息、房屋照片和房屋的基本信息、結構安全信息、建設管理信息、實施信息等8類共35項指標。
(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調查範圍為轄區內所有行政村,調查內容包括村莊地址信息、基本情況等6類41項指標。
二、調查方式及完成時限
(一)農村危房現狀調查。由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組織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築工匠或具有相關專業學歷的技術人員,依照《農村危險房屋鑑定技術導則》,按照“誰評定、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農村住房進行危房等級評定並填寫《農村房屋安全鑑定報告》,評定為C級和D級的農村危房,要組織逐戶、逐房、逐項採集信息,填寫完成《農村危房信息表》(詳見附屬檔案1)。
(二)農村人居環境信息。由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對轄區內的行政村逐一進行基礎信息收集整理,填寫《行政村人居環境信息表》(詳見附屬檔案2),並由行政村村委會主任簽字認可。
(三)信息錄入整理及時限要求。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要安排專人具體負責“兩項調查”信息的網上錄入、檔案收集等工作,所調查的信息的紙質檔案按“一戶一檔、一村一冊”要求收集整理成冊並由專人保管,以上工作要求於2014年12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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