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坪縣發展和改革局

華坪縣發展和改革局

華坪縣發展和改革局是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加掛華坪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華坪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和華坪縣委財經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華坪縣發展和改革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坪縣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雲南省麗江市華坪縣中心鎮東路29號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貫徹執行國民經濟發展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政策;提出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建議,受華坪縣人民政府委託向華坪縣人民代表大會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承擔加強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測預警及信息引導的責任;研究巨觀經濟運行、經濟安全和產業安全等重要問題並提出調控政策建議,負責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全社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
(三)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研究和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情況,參與擬訂財政政策、土地政策,並綜合分析財政、金融、土地政策執行效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
(四)承擔指導和推進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重要專項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指導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和改革試驗區工作。
(五)承擔規劃重大建設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的責任,擬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銜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投資及有關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負責對縣級基本建設投資計畫進行統一管理,指導基本建設投資計畫的執行,安排中央、省、市分配的和縣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和審核重大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資源開發類重大投資項目和大額用匯投資項目,指導、擬訂上報和管理國外貸款規劃和建設項目,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規劃、政策;負責縣本級預算內投資公益性項目實行代建的組織實施;指導推行公益性項目代建制;引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六)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和實施意見,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有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服務業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擬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綜合管理,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產業進步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七)負責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受理縣級重大專項規劃的立項申請;負責牽頭編制起草縣級總體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和銜接鄉(鎮)總體規劃;負責擬訂縣級專項規劃年度審批計畫,與有關部門共同組織論證縣級專項規劃草案;負責專項規劃的有關協調和銜接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聯合審批發布部分縣級專項規劃;負責其他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地方中長期規劃等與縣中長期規劃的銜接,組織擬訂區域協調發展及推進西部大開發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擬訂城鎮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的責任,按照規定許可權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情況對進出口總量計畫進行調整,擬訂重要商品儲備規劃。
(九)負責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研究擬訂人口發展戰略、規劃及人口政策,參與擬訂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十)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分析研究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一)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有關法規草案,擬訂有關政策,參與非公經濟發展政策的制定,按照規定指導和協調招投標工作。
(十二)負責石油、天然氣、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的管理,擬訂發展戰略、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監測能源發展情況,銜接能源生產建設和供需平衡,指導農村能源發展工作。負責轉報縣內能源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參與能源運行調節和應急保障。協調縣級之間能源開發利用工作。參與制定與能源有關的資源、財稅、環保等政策,提出能源總量平衡和能源產品價格調整建議。
(十三)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承擔華坪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有關國民經濟動員的工作。
(十四)負責華坪縣參與區域合作項目的協調指導工作,擬訂參與區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具體政策措施。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十六)負責華坪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
(十七)負責糧食流通行業管理和地方儲備糧管理,根據國家儲備總體發展規劃,擬訂縣級儲備糧等物資儲備規劃和總量計畫,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等職責,統一負責儲備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管理,對管理的政府儲備、企業儲備以及儲備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等。
(十八)負責在建未驗收電站、易地扶貧搬遷、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
(十九)組織開展財經政策研究,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有關財政經濟工作。
(二十)完成好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污染防治(生態文明)、脫貧攻堅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和縣委財經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華坪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設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局長1名,副局長2名(其中1名兼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局長、1名兼縣搬遷安置辦公室主任);設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局長2名,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縣委財經委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
發改局局長陳古周同志:領導並主持發改局全面工作,主管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脫貧攻堅及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對口聯繫市易地科。

內設機構

華坪縣發展和改革局機關設9個內設機構:辦公室、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股、固定資產投資股(行政審批股)、體制改革綜合股、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區域經濟發展股、基礎設施發展及產業貿易發展股、價格收費與信用建設股、易地扶貧搬遷股、糧食和物資儲備股。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運轉、機要、檔案管理、安全保密、督查、文秘事務、重要會議組織及接待等日常政務;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承擔信息、政務公開、信訪工作;承擔資產管理,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工作。
(二)國民經濟綜合規劃股。監測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負責經濟運行工作。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綜合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組織擬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擬訂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意見和重大政策措施。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參與重大工程的前期工作,負責重大項目與規劃的銜接和協調。負責內資建設項目引進技術設備免稅確認書的申報和辦理工作。承擔縣委財經委員會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固定資產投資股(行政審批股)。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提出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安排計畫建議,平衡安排縣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計畫。負責縣級黨政機關、城市基礎設施、政法基礎設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及投資計畫下達。指導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提出前期工作經費計畫建議。參與金融合作項目的組織、篩選工作及投資項目融資方案的擬訂。綜合分析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狀況,擬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發展規劃、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參與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口岸建設項目的審批。負責建立前期項目儲備庫,落實年度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項目支撐。擬訂並組織實施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協調解決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經濟合作發展規劃。參與經濟合作項目的篩選、推薦工作,提出有關引導性資金的使用建議。研究和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資金平衡,銜接和協調財政、金融工作。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政策建議,參與基本建設專項資金工作的建立和管理。負責企業債券的發行管理,牽頭推進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發展及制度建設。對招標方式進行審批,對投標過程進行監管。
組織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負責本局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本委法律顧問相關事務。推進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承擔本委行政許可審批核准相關工作。組織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集中辦理相關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對行政審批相對人接件、出件。
(四)體制改革綜合股。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及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會同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和壟斷行業改革,提出能源體制改革審核意見。研究提出完善產權制度、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組織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五)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及區域經濟發展股。綜合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情況,提出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體制改革及有關政策建議,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重大問題。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畜牧、水產等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有關項目。
綜合提出社會發展戰略。負責研究提出人口發展規劃及人口政策建議,協調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就業、社會保障、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協調社會事業發展政策及改革的重大問題。綜合分析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建議。
組織擬訂承擔區域經濟發展規劃、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參與擬訂土地利用規劃、水資源平衡與節約規劃、生態建設與環境整治規劃。提出區域經濟發展和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建議。負責擬訂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審批重點流域綜合治理規劃項目。組織編制土地利用計畫和基礎測繪計畫,參與協調防震減災工作,組織協調承擔區域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的實施。負責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的綜合協調及鞏固成果年度計畫的編制。提出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機制的建議。擬訂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區域發展人才開發工程。擬定和組織實施綠色發展相關戰略、規劃和政策,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擬定並協調實施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循環經濟政策規劃,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並組織實施。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節能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承擔應對氣候變化及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方面具體工作。
(六)基礎設施發展及產業貿易發展股。牽頭編制綜合交通體系發展規劃,審核統籌能源、交通運輸發展行業專項規劃,並與全縣發展規劃銜接平衡。綜合分析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統籌綜合交通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按照許可權審批、核准、審核及轉報綜合交通建設項目。
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統籌銜接工業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加快發展先進制造業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重大項目布局建議和相關產業重大工程並協調實施。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產業基地建設。協調實施推進創新創業和高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推進創新能力建設和新興產業創業投資。會同有關方面提出縣級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規劃布局建議。提出縣級技術經濟安全和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政策建議,推動技術創新和相關高新技術產業化,協調實施縣級重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和縣級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工程。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數字經濟發展。監測分析市場狀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相關工作。擬訂現代物流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流通體制改革有關重大問題。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政府物資儲備的建議。
(七)價格收費與信用建設股。組織監測預測預警價格總水平、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走勢,提出調控市場、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有關價格規章制度草案。制定和調整縣級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承擔國家和省、市下達的工農業產品成本常規調查和專項調查、農村農業經濟熱點專題調查和價格政策執行情況調查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重要商品價格監測制度。牽頭組織召開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聽證會。組織貫徹實施和監督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收費、經營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政策規定在本轄區內的執行。研究提出許可權範圍內的收費價格改革調整方案。做好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度統計工作。監督、指導、協調全市收費和收費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信用體系建設的地方法規、規章、標準和政策措施。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規劃。負責全縣信用信息平台建設與維護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企業及個人信用徵信工作。承擔信用產品的市場培育和套用推廣及信用工作的對外聯絡和合作交流。指導信用知識教育、宣傳、考核等工作。承擔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易地扶貧搬遷股。負責處理華坪縣易地扶貧搬遷推進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事務;負責全縣易地扶貧搬遷工作信息統計,負責編制易地扶貧搬遷工作動態、進展情況、季度分析、半年小結和全年總結等;完成華坪縣易地扶貧搬遷推進協調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糧食和物資儲備股。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糧食行業發展、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糧食產業化發展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全縣糧油流通產業政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的建議;貫徹落實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各項政策措施,推動全縣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承擔全縣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糧食產銷合作,組織糧食品種、數量的餘缺調劑;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糧食價格管理和調控;制定糧食在供求失衡情況下的應急措施,提出啟動糧食應急預案的建議;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承擔儲備糧油管理工作;加強糧食管理和檢測體系建設,制定全縣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縣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組織落實國家糧食收購政策和做好糧食收購資格備案。承擔全縣範圍內的軍糧供應和管理工作;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的政府投資項目,加快糧食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全縣糧食流通市場體系;指導和推進全縣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監督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糧食儲存、運輸的規定;指導全縣糧油安全儲存、加工;開展糧食流通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和協調糧食產業化項目和糧油精深加工項目的申報;指導和監督從事糧食收購、銷售、儲存、加工的糧食經營者以及飼料、工業用糧企業執行國家糧食流通政策;建立糧食經營台賬,報送糧食購銷、儲存、加工等基本數據和有關情況,落實糧食最低和最高庫存量;對糧食經營者從事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和政策性用糧的購銷活動以及執行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全縣糧食經營企業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和統計法規,制定全縣糧食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及會計核算辦法;負責審核匯總和上報全縣糧食財務報表及糧油商品統計報表;組織落實全縣糧食財務掛賬的處理工作。負責華坪縣糧食行政首長負責制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受縣政府委託對本局下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實施監管。
監測分析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執行,根據經濟運行變化提出計畫調整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收儲、動用、輪換,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糧食、食用油、豬肉、食糖、化肥、成品油等儲備;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穩的總量目標和有關政策建議,組織社會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應對有關重大突發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政府物資儲備的建議。
華坪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華坪縣國防動員委員會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既是華坪縣人民政府國民經濟動員工作的主管部門,也是承擔國民經濟委員會有關工作的辦事機構。組織擬訂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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