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坪縣公安局

華坪縣公安局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並對公安工作依法實施決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坪縣公安局
  • 機構類別:公安局
  • 機構地點:華坪縣
  • 機構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一)按照縣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研究部署、實施全縣公安工作、社會治安管理工作、隊伍建設工作並督促、檢查、落實執行情況。
(二)
(三)及時掌握全縣社會政治和治安情況,為縣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措施。
(四)依照《人民警察法》,領導、指導、檢查、督促內部各業務部門及派出所的各項業務工作和執法活動。
(五)組織、協調和實施對全縣各類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偵破和處置。對反動邪教、宗教實施偵破調研、控制、查處、打擊;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事)件實施偵破工作,依法預防控制和偵察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六)依法實施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中國公民出入境後在中國居留旅行的事務管理,實施公安基層基礎、社區警務和群防群治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七)領導和組織實施偵破走私、製造、販賣、運輸毒品和犯罪案件,並組織實施毒品“四禁”工作。
(八)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物品、劇毒、放射性危險物品。
(九)依法領導、指導並組織實施、偵破《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屬公安機關管轄的74類經濟犯罪案件、金融、財稅案件和預防經濟犯罪工作。
(十)依照法律、法規規定指導實施對看守所、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等場所的執法活動和監管安全工作。
(十一)指導和實施全縣公安機關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的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二)實施全縣公安機關機要通信工作監督管理公共信息網路(網際網路)安全保護管理工作,規劃實施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和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
(十三)負責管理和具體指導交通警察支隊,公安消防支隊的工作。
(十四)負責提供信息、行動技術、後勤裝備和面向社會提供司法鑑定等服務工作。
(十五)組織全縣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工作和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規劃、指導和管理全體公安隊伍的革命化、正規華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獎懲、錄用工作。
(十六)領導和指揮全縣公安消防、武警部隊建設。依法實施消防監督、火災撲救、看守押解和搶險應急公安任務和相關業務。
(十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十八)承辦縣委、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指揮室、宣教室牌子)
負責全天24小時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機要、通訊工作;負責全縣公安宣傳工作。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掌握、收集、反饋全縣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打擊、查處、調控對現實不滿和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反動會道門、非法邪教組織、非法刊物的活動,境內外敵對勢力和民族分裂分子滲透、破壞、顛覆活動,收集情報信息資料和隱蔽力量建設,提出對策措施,實施偵察控制和專案偵察,依法指導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抓好重點單位、設施和要害部門的安全防範,掌握經濟文化系統各部門的敵情和社會政治動向,負責來華視察的黨和國家領導人、外國人、重要來賓的警衛工作,縣委、縣政府組織的大型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3、刑事偵查大隊
刑事偵查大隊內設一中隊(重大案件偵察中隊)、二中隊(經濟案件偵察中隊)、三中隊(刑事技術中隊)、四中隊(情報信息中隊)。其中主要職責是:
一中隊主要負責全縣重、特大刑事案件的偵破;負責隱蔽力量建設、陣地控制、刑嫌調控工作;對114種重大刑事案件進行專案偵查。
二中隊主要負責受理、偵察公安管轄的78種經濟犯罪案件,分析、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研究經濟犯罪規律、特點和發展趨勢,制定打擊、防範對策,建立打擊預防經濟犯罪的工作機制。
三中隊主要負責刑事技術、預防犯罪和司法鑑定工作。
四中隊主要負責分析研究各種刑事犯罪情報資料,收集、掌握、分析毒品犯罪規律、特點和情報信息;分析、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負責全縣刑事案件的統計、上報工作以及內勤工作。
4、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
治安管理大隊內設行動中隊、網路警察中隊、基層基礎中隊、出入境管理中隊,其主要職責是:
行動中隊負責處置重大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辦理重大疑難治安案件和95種刑事案件。
網路警察中隊負責對全縣網際網路營業場所的管理,查處利用網際網路違法犯罪案件及網上追逃、查控。
基層基礎中隊負責規劃指導公安基層基礎工作和派出所建設;負責全縣戶證管理及業務工作,流動人口清理,年度人口統計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指導和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治安保衛工作,依法指導基層治保組織工作和民眾性治安防範工作。
出入境管理中隊負責全縣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外國人出境入境以及外國人在中國的居留、旅行、管理,負責華僑、港澳台同胞出入境的審核管理,受理、查處、偵破涉外案件並按照許可權作出處罰決定。
5、禁毒大隊(加掛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偵破查處全縣範圍內的毒品犯罪活動,具體實施禁種、禁吸、禁販、禁制的毒品“四禁”業務,參與跨區域的毒品犯罪案件的偵辦和禁毒合作事宜;負責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6、礦山治安管理大隊
負責全縣礦山治安管理工作,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管理,落實各項安全管理、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減少事故和案件的發生,使民爆物品在銷售、儲存、運輸、使用、審批各環節更加規範;辦理各類礦山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安全檢查、審批民爆物品;協助各轄區派出所調解礦山治安糾紛,掌握礦山治安熱點信息,落實安全整改措施。
7、交通管理大隊
交通管理大隊下設綜合辦公室、車輛管理分所、城區交通管理中隊、城市交通管理中隊、交通事故處理中隊、榮將交通管理中隊、石龍壩交通管理中隊、主要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監控,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各種交通違法和清理違法占道,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維護道路治安秩序;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及機動車註冊、登記與核發牌證,建立機動車檔案;監督、管理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核駕駛員和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協助交管、刑偵等部門查找違法、肇事及刑事違法等涉案車輛與駕駛員,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負責警衛開道任務。
綜合辦公室負責掌握大隊各個時期的工作情況,重調查研究,客觀分析問題,為領導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深入調查了解情況,蒐集有關信息資料,大力推廣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經驗,反饋民眾來信來訪信息;根據上級的指示和大隊的布置,擬定大隊的工作計畫、總結、專題報告、先進材料、通知等材料,做好上呈下達和檔案、資料的收發歸檔管理工作;負責信訪工作和大隊的外部聯繫、接待工作、負責經費的籌集、計畫、核算及分析工作;負責各種收費票據的管理使用和會計、出納工作;做好固定資產管理。
車輛管理分所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動車和駕駛員的技術檔案管理;機動車註冊、登記與核發牌證,建立機動車檔案;監督、管理駕駛員的培訓工作,考核駕駛員和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負責對車輛保養單位、檢測單位實行安全技術監督,嚴把車輛檢測關,確保車輛保修質量;負責協助交管、刑偵等部門查找違法、肇事及刑事違法等涉案車輛與駕駛員,打擊違法犯罪活動;負責上報有關機動車、駕駛員的各種業務報表。
城區交通管理中隊負責中心鎮城區以外及永興、船房路段道路交通監控,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各種交通違法和清理違法占道,維護道路治安秩序。
城市交通管理中隊負責城區主要道路交通監控,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各種交通違法和清理違法占道,維護道路治安秩序;負責警衛任務。
交通事故處理中隊負責全縣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做好每個月的各項統計報表工作,按各種報表依時填報,為領導制定交通處理決策提供有效的依據。
榮將交通管理中隊負責榮將、新莊、通達路段道路交通監控,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各種交通違法和清理違法占道,維護道路治安秩序。
石龍壩交通管理中隊負責石龍壩、興泉路段道路交通監控,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各種交通違法和清理違法占道,維護道路治安秩序。
8、政工監督室(加掛紀委、監察室、督察大隊牌子)
負責公安民警思想政治教育、培訓、管理工作;開展公安隊伍建設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和有關措施;負責公安機關老幹部、工青婦和警營文化工作;協助縣委組織部、縣政府人事部門考核領導幹部和班子建設;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9、法制室
負責審核、監督全縣公安機關治安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報送全縣少年管教和勞教案件,公安行政複議、公安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的辦理、應訴工作;參與調研公安工作地方性法規和內部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公安規章、內部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實施公安執法情況檢查和質量評估考核,組織公安法制宣傳、法律諮詢、法律服務和法制調研工作;負責公安信訪工作。
10、警務保障室
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財務管理、後勤供給,公安裝備管理,房產基建、國有資產、預算資金、罰沒款物、機關食堂、環境衛生管理,負責警務車輛管理和調配、會議服務和接待服務,負責民警被裝管理和發放工作。
(二)監管場所
1、看守所
負責全縣公安、檢察、法院所辦案件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羈押、遣送服刑以及留所服刑等管理工作,承擔依法收押、登記、接見、送物和犯罪嫌疑人的生活衛生,預防犯罪嫌疑人行兇、自殺、暴獄、脫逃等事件,打擊牢頭獄霸,開展在押人員的認罪伏法教育和深挖餘罪,保障公安、檢察、法院的偵查、起訴、審判活動的順利進行,搞好與武警看守的協調聯繫,確保監所安全。
2、拘留所
負責依法組織實施拘留的具體措施,對拘留人員進行法規教育和強制管理。
3、戒毒所
負責依法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對吸食、注射毒品成癮人員在一定時期內進行生理脫毒、性理矯治等治療,組織實施對吸毒人員的法律、道德教育和勞動鍛鍊。
(三)派出機構
根據我縣行政區劃設定中心派出所(內設刑偵中隊、治安中隊、社區中隊、巡邏中隊、情報信息中隊)、榮將派出所、興泉派出所、新莊派出所、石龍壩派出所、通達派出所、永興派出所、船房派出所、務坪水庫派出所、警務站。
1、派出所主要職責是:分析、研究、掌握區域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定具有針對性的公安工作措施和對策,為局領導合理決策提供信息、意見和建議;協助局機關職能部門開展工作,落實局有關工作安排部署;受理、查處本轄區治安案件,直接偵辦部分刑事案件和參與、協助偵察職能部門偵破刑事、經濟、毒品案件;搞好戶政管理和人口管理、人口統計工作;指導基層治保工作和群防群治工作,指導創建安全文明社區、無毒社區;搞好治安管理,制定治安防範和打擊措施,建立“打、防、控”一體化工作運行模式;做好社區工作,強化民眾基礎;完成當地黨委、政府交辦與公安職能相關的工作任務。
2、警務站
負責以查緝毒品、易製毒特殊化學物品為主要任務,依法打擊毒品及易製毒化學物品、製毒原料等犯罪活動;維護交通秩序,指揮、疏導交通,堵截交通肇事車輛,糾正交通違法行為和協助處理交通事故;維護公路治安秩序,依法查緝非法持有槍枝、彈藥、爆炸、劇毒危險物品及管制刀具;依法查緝非法販運淫穢物品,非法出版物及廢舊金屬等;預防和制止公路上發生的違法犯罪活動,打擊車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對轄區公路沿線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進行先期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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