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安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擬定有關公安工作的規定和實施辦法;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對全縣公安工作進行決策部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華亭縣公安局
- 所在地區:華亭縣
- 執法勤務機構:5個
- 核定行政編制:49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握影響穩定危害全縣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新情況。防範打擊境內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和暴力恐怖勢力的破壞活動。
(三)掌握全縣情報信息、動態;嚴厲打擊金融、證券、走私、偷稅等經濟犯罪活動。
(四)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組織全縣公安機關集中統一行動;負責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緝捕工作;分析掌握全縣刑事犯罪情況。
(五)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六)負責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中國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國人居留、旅遊等管理工作;審核辦理中國公民出入境手續;處理外國人違法、違章等活動。
(七)維護全縣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機動車輛;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
(八)組織、實施全縣消防和搶險救援工作。
(九)管理槍枝彈藥、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十)管理全縣的集會、遊行和示威活動。
(十一)對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十二)對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重大集會進行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管理全縣常住、暫住人口的戶籍和出租房屋。
(十四)配合司法行政機關對社區服刑人員實行監督、管理和考察。
(十五)負責全縣公共安全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做好發現、控制、處置和偵查工作。
(十六)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開展治安防範工作。
內設機構
執法勤務機構5個,核定行政編制49名(不含交通管理大隊編制),工勤編制4名。
1.指揮中心(加掛辦公室牌子)。正科級建制,行政編制6名,工勤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職責: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及協調工作;傳達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領導的指示、命令,下達局領導的指令;對重要單位、重點場所和部位進行監控,協調處理緊急警務。負責制定全縣公安機關信息化發展規劃和公安有線通信網、無線通信網、密碼通信網建設,承辦有關電視電話會議匯接和計算機區域網路管理;負責公安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和監察工作;負責公安情報的收集、匯總和研判工作,負責調研和起草相關工作計畫、安排、 總結等工作;承擔全局各種報表統計、文電收發、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承辦全局政務類會議。
2.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正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工作職責:蒐集、掌握影響全縣政治穩定和國內安全的情報信息並研究擬定對策;負責對維權活動、非政府組織活動的調查等工作;負責民族、宗教及意識形態等領域的涉及國家安全的工作;負責全縣反邪工作;負責指導社會文化領域、學校、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國內安全保衛工作;偵辦國安部門管轄的案件;收集、上報各類涉恐情報信息。
3.刑事偵查大隊。正科級建制,編制8名,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1名。
刑事科學技術室
刑事科學技術室,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設主任1名。
直屬刑警隊,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隊長1名,指導員1名。
安口責任區刑警隊,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隊長1名,指導員1名。
西華責任區刑警隊,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隊長1
名,指導員1名。
工作職責:偵辦由刑偵部門管轄的各類刑事犯罪案件;負責全縣刑事案件現場勘查、物證提取、技術鑑定、檢材化驗和指紋
對比等刑事科學技術工作;承擔縣內發生的各類突發性事件及暴力、恐怖案件(事件)的處置等工作。
4.治安管理大隊(加掛爆炸危險物品監管大隊牌子)。正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下設機構4個(編制單列):
治安管理中隊,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設中隊長1名。
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中隊,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
設中隊長1名。
戶政管理室,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設主任1名。
出入境管理室,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設主任1名。
工作職責:掌握、分析社會治安動態,研究制定預防、查處的對策;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及群體性突發事件、大型民眾性活動進行管理、組織處置;承擔對重要首長、重大會議、重大集會活動的安全警(保)衛工作;負責全縣常住、暫住人口的戶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證辦理及人口統計工作;負責特種行業、公共場所的治安管理工作;負責槍枝彈藥、爆炸物品、劇毒危險物品、放射源管理工作;指導派出所社區警務、等級評定、目標考核、專項整治、創優工作;負責保全服務管理和全縣內部單位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流動人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路和網際網路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全縣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日常管理和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及監控工作;負責公民因私出國(境)的審核、報批,管理境外人員入出境、居留、旅行等事務;對法定不準出入境人員依法進行管理。
5.交通管理大隊(經費、編制市直屬單列)。正科級建制,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副大隊長2名。下設安口中隊、東華中隊、策底中隊、車管分所4個機構,均為副科級建制,其中:安口中隊、東華中隊、車管分所各設中隊長(所長)1名,指導員1名;策底中隊設中隊長1名。
工作職責:負責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查處交通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進行車輛安全檢驗、駕駛員考核、審驗、證件簽證等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綜合管理機構3個,核定行政編制10名,工勤編制18名。
1.政工監督室(加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正科級建制,行政編制4名,工勤編制3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1名兼任警務督察大隊大隊長,正科級)。工作職責:負責組織、指導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作風和正規化建設以及民警教育培訓、立功創模、公安宣傳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全局民警職工的管理、考核、培訓工作;管理全縣公安機構編制;負責全局人員調配、撫恤、勞資、退休人員管理及黨務、群團、計畫生育等工作;指導全局公安隊伍績效考核工作和民警警銜評授晉升工作;負責全局公安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查處民警違紀案件和涉及民警的控告、申訴案件;組織實施對黨員和民警的黨紀、政紀、警紀教育;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責任審計和相關經費的審計工作;負責全局警務督察工作。
2.法制室。正科級建制,行政編制3名,工勤編制3名。設主任1名。工作職責:負責全局執法監督檢查、執法質量考評和公安法制宣傳、培訓工作;負責勞動教養案件和少年收容教養案件的審核和行政複議、應訴工作;對派出所做出的治安管理處罰決定進行複議,並審核其他治安案件;負責接待民眾信訪,處理涉法涉訴信訪問題。
3.警務保障室。正科級建制,行政編制3名,工勤編制12名。設主任1名。工作職責:管理全局的裝備、被裝、業務經費和其他專項經費;承擔民警工資、津貼的發放工作;負責全局基建、房產、固定資產、後勤保障及機關環境衛生、機關安全和車輛管理等工作。
三、選設機構3個,核定編制16名。
1.禁毒大隊(加掛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牌子)。正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大隊長(主任)1名,教導員1名。工作職責:負責全縣毒品案件的偵破;掌握全縣毒品犯罪動態,研究擬定打擊方案;指導開展全縣禁吸戒毒工作、禁毒宣傳和預防教育工作,協調創建“無毒社區”,監督禁種、鏟毒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安全管理、管制工作;承辦縣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2.巡警大隊。正科級建制,編制2名,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下設機構2個(編制單列):
巡警中隊,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設中隊長1名,指
導員1名。
城區交通管理中隊,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設中隊1名,指導員1名。
工作職責:負責城區治安巡邏,預防和制止各類違法犯罪,承擔出警任務。協助處置各類突發性事件、群體性事件以及暴力案件(事件)以及其它重大應急工作任務;負責城區交通管理,承擔城區道路治安巡邏任務,處理城區道路交通事故,查處交通違法行為。
3.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正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大隊長1名,教導員1名。工作職責:負責掌握全縣經濟犯罪情報信息、動態,分析和研究經濟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協助工商、稅務部門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制定相應的預防和打擊對策。
派出所及監管場所11個,核定編制68名。
1.基層派出所9個:
東華派出所,正科級建制,編制17名,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1名。
安口派出所,正科級建制,編制10名,設所長1名,教導員1名,副所長1名。
西華派出所,正科級建制,編制6名,設所長1名,教導員1名。
策底派出所,正科級建制,編制5名,設所長1名,教導員1名。
馬峽派出所,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
石堡派出所,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
神峪派出所,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
上關派出所,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
山寨派出所,副科級建制,編制4名,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
工作職責:收集、掌握影響社會治安穩定的信息,研究提出相應對策,維護轄區社會治安秩序;負責轄區各類行業和場所的治安管理,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負責轄區常住人口、流動(暫住)人口、重點人口、出租房屋和居民身份證、戶口、暫住證的管理;負責轄區槍枝彈藥、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查處治安案件,調處民事糾紛;偵破轄區公安部規定的五種一般刑事案件,為偵查部門偵破案件提供線索;負責轄區內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和消防監督工作;開展並組織、指導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做好違法青少年幫教轉化工作;負責受理、處置轄區民眾的報警、求助;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警務工作。
2.華亭縣看守所,副科級建制,編制7名,設所長1名,指導員1名。工作職責:負責對羈押人員的管理和教育,在羈押人員中深挖犯罪線索,保障監所安全和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做好日常基礎管理工作。
3.行政拘留所,副科級建制,編制3名,設所長1名。工作職責:負責對行政拘留人員的管理教育工作,保障拘留所安全,做好日常基礎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華亭縣公安局行政編制149名(不含交通管理大隊編制),工勤編制22名。其中:局長1名,政委1名,副局長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