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統計局

菏澤市統計局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7號)和《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菏發〔2009〕25號),設立菏澤市統計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統計局
  • 外文名:Heze city bureau of statistics
  • 辦公地址:菏澤市中華路1009號(市政府院內)
  • 性質: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歷任領導,內設機構,直屬單位,人員編制,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責任。擬訂全市統計政策、工作規劃、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協助上級統計部門依法監督涉外調查 活動。集中行使法律法規明確由市級承擔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 縣區行政執法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依 法審批各縣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核統計計畫、調查方案。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 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指導部門統計工作。
(三)根據國家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畫、方案,擬訂全市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統一組織協調各縣區、各部門的社會經濟調查,彙編整理全市的基本統計資料。對全市國民經濟、科技進步、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以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四)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五)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指導各縣區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六)協助各縣區管理統計局局長、副局長。指導全市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和統計隊伍建設。監督管理由國家、省級和市級財政撥付的統計經費。
(七)指導全市統計科學研究、幹部培訓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最佳化政務服務工作。

領導分工

姓名
職務
電話
分工
劉廣傑
局長
-
-
李永垠
黨組書記
5031966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高會峰
黨組成員,菏調查隊隊長,副局長
5310882
主持調查隊全面工作,分管農調隊、大型普查,協管局辦公室,聯繫協調城調隊。
李俄柱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5310882
紀檢監察
張 峰
黨組成員,工會主任
5310409
分管核算科、服務業統計科、計算站、普查中心以及大型普查。
王 梅
黨組成員,副局長
5310137
分管投資科、社會科技科、貿易外經科。
王典進
黨組成員,副局長
5310127
分管工業交通科、能源統計科、法規教育科、籌建社情民意調查工作。
張本標
黨組成員,副局長
5310882
分管綜合科、機關建設、行風建設、文明創建、統計學會。
溫海
副局長
-
-
魏戰魁
副局長
-
-
莊麗萍
副局長
-
-
於瑞玲
副調研員
5310120
主持城調隊工作。

歷任領導

孔明麗:菏澤市統計局總統計師
權洪濤:菏澤市統計局原局長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應急、值班、安全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機關綜合性文稿和信息化等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及黨群工作。承辦協助管理縣區統計局局長、副局長的有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管理省和市撥付的統計系統事業費。組織指導全市統計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擬訂全市統計政策、工作規劃、制度和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全市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執行上級統計部門有關統計標準,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
(二)統計執法檢查室。負責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統計違法舉報,預防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負責重大統計違法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具體承擔法律法規賦予市級履行的執法職責,監督指導縣區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制度,建立實施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協助上級統計部門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行政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科。負責對全市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對統計數據的使用和提供進行管理、審核。匯總、整理全市經濟、科技、社會綜合性統計資料,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工作。
(四)國民經濟核算科。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承擔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國際收支、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區域經濟核算工作。編制經濟循環賬戶,綜合整理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對縣(區)國民經濟核算數據進行審核。進行統計分析。
(五)服務業統計科。負責組織擬訂全市服務業統計的總體規劃。研究制定服務業統計制度以及實施方法。組織、指導、協調部門服務業統計和地方服務業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新興服務業、交通運輸、郵政業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六)工業能源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工業、能源、資源、環境、應對氣候變化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全市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建立全市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統計報表制度。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節能目標責任考核、生態文明考核、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應對氣候變化考核。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房屋、公用事業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八)貿易外經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外貿、外資、旅遊、物流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九)城鎮化和人口就業統計科(掛社會科技和文化產業統計科牌子)。負責組織實施對全市城鎮化發展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實施全省年度1%人口抽樣調查、人口普查、人才資源、勞動力、工資以及科技、文化產業、社會發展、企業創新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組織實施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綜合整理和提供城鎮化、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就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

直屬單位

(一)菏澤市社會經濟調查隊。承擔全市高質量發展推進情況的統計監測工作。對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進行統計監測。組織開展經濟社會重大問題專項統計監測。指導各縣區開展高質量發展統計監測工作。完成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菏澤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承擔社情民意調查和社情民意信息分析工作。承擔省統計局布置的調查項目。圍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社會經濟發展目標開展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關統計調查信息。承擔市直有關部門(單位)委託的社情民意調查項目。
(三)菏澤市普查中心。承擔全市經濟普查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全市人口普查、全市農業普查等大型普查的有關輔助工作。承擔全市基本名錄庫的更新維護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統計調查單位的審核確認。

人員編制

市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30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4名。

所獲榮譽

2019年12月,獲得“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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