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菏澤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根據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魯廳字〔2009〕47號)和《中共菏澤市委菏澤市人民政府關於菏澤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菏發〔2009〕25號),設立菏澤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菏澤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 所在城市:菏澤市
  • 職能科室:4個
  • 類別:政府機關
  • 主任:梁衍鋒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現任領導,歷任領導,所獲榮譽,

職責調整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方針政策、涉外法律法規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決定,綜合歸口管理全市執行國家對外政策的有關工作,擬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則,統籌協調重要外事事項。
(二)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開展外事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對外工作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
(三)審核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市委、市政府審批的外事檔案;承辦市級領導人出訪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具體報批事宜;在省政府授權範圍內,審核全市縣處級及其以下經貿、科技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報市政府審批;審核縣處級及其以下非經貿科技人員、副市級以上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事宜。
(四)貫徹執行國家對港澳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協調與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因公赴香港、澳門人員的審核、報批工作。
(五)負責組織接待來我市訪問的國賓、黨賓和其他重要外賓;統籌安排市級領導人的外事活動;承辦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有關事務。
(六)負責檢查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和人員在國外活動情況,定期綜合全市因公出國和邀請外國人來訪情況,並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主管機關報告。
(七)管理全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事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活動。
(八)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及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保護案(事)件;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和出國培訓工作;處理或協助有關單位處理涉及外國人管理工作的重要事項。
(九)負責全市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對外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工作;負責外事幹部業務培訓工作。
(十)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及主管機關的檔案和材料,向各部門提供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與對外表態口徑。
(十一)擬訂僑務工作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二)向市委、市政府提供僑務信息,組織開展僑務政策、理論和僑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向涉僑部門通報僑務工作情況。
(十三)歸口管理全市僑務工作;承擔副縣級以上領導幹部以開展華僑華人工作為主要任務的出訪審核報批工作;承辦需請市領導會見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審核報批工作;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的涉僑工作。
(十四)負責歸僑僑眷工作,依法組織協調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負責審核歸僑僑眷身份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負責華僑回國定居安置事宜。
(十五)負責指導、開展對華僑華人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開展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僑界的聯誼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關於對台工作的統一部署,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十六)調查研究引進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的情況並提出政策建議,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合作與交流,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捐贈事項的審核工作,並對華僑華人捐贈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十七)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
(十八)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九)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
(二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設4個職能科室。
(一)秘書科
負責辦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辦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國有資產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指導全市外事僑務幹部和涉外涉僑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綜合科
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外事僑務調查研究工作,了解掌握國際政治經濟形勢和外事僑務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配合有關部門組織開展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承擔友好城市及其他友好關係的審核、報批、管理工作;承辦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有關事務;指導有關部門的外國專家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承擔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三)外事科
負責全市外事工作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接待來訪的國賓、黨賓及其他重要外賓;辦理市級領導人的對外交往事宜;指導市直部門和各縣區的外事活動;牽頭協調處理涉外案(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協助我駐外領事機構處理境外保護案(事)件;負責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有關審核、報批工作;代辦市內企事業單位以及公民個人有關領事認證事宜;負責審核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因公臨時出國和赴港澳的事項;擬訂市級領導人因公臨時出國(境)年度計畫並辦理報批事宜;指導、協調各部門和各縣區出國(境)工作;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違反外事紀律問題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四)僑務科
負責全市僑務工作的統籌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僑務工作方針、政策、法規貫徹執行情況;承擔維護歸僑、僑眷、華僑華人合法權益的協調工作;負責歸僑僑眷的身份審核工作;協調指導對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物資和款項的審核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僑務信訪工作,組織開展為僑資企業服務活動,承擔協調涉僑經濟等投訴的具體工作;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聯誼和服務工作;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負責需請市領導會見的重要華僑華人、知名人士的報批工作;負責海外僑團、僑領來訪的接待工作;負責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宣傳工作;負責協調涉僑活動的宣傳工作。

人員編制

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13名,配備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領導信息

現任領導

主任:趙中華
副主任:朱愛玲、田申 (試用期一年)

歷任領導

副主任:梁顯海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榮獲“山東省文明單位”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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