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應會(生卒年待考),明崇禎元年(1628)傳臚,官至刑部侍郎,居維祺堂(應會中傳臚後改名傳臚里,在今良茂大廈斜對面),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今仍有莊氏後人居住。 基本介紹 中文名:莊應會屬性:市級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