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國防體制,根據憲法規定,女王是荷蘭武裝力量最高統帥,戰時首相是武裝力量最高司令,平時由國防部長對武裝力量行使職權。國務委員會是最高國防決策機構,由國防大臣、國防國務秘書、國防部秘書長、國防參謀長、各軍種司令及國防部各總局局長等組成,國防大臣任主席。國防部是政府中的一個部,是最高國防行政領導機構。武裝力量由正規軍和準軍事部隊組成。正規軍包括陸、海、空三軍和憲兵,分別由各軍種司令和憲兵司令指揮。國防參謀部是最高軍事指揮機構。女王和首相通過國防部和國防參謀部對全國武裝力量實施領導和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