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市衛生健康局

荔浦市衛生健康局

荔浦市衛生健康局是荔浦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荔浦市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荔浦市濱江南岸2-2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自治區和市有關衛生和計畫生育、中醫藥、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以及促進中醫藥、民族事業發展的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負責協調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統籌規劃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和計畫生育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制定全市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三)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衛生和飲用水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流行病學調查處置。
 (四)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全市基層衛生和計畫生育、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和計畫生育服務均等化,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和鄉村醫生管理制度。
 (五)負責制定全市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擬定全市醫療機構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設定規劃;指導醫療機構、采供血機構落實有關法規、政策、規範、標準,指導督促醫療機構加強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服務、醫療安全管理;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協助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
(六)負責組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建立公益性為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建設和諧醫患關係,提出醫療服務的建議。
(七)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
(八)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生育政策,組織實施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組織監測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信息建議。監督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肥優生優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組織建立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協調推進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
(十)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制度並組織落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流入地、流出地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十一)組織擬訂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和計畫生育人才隊伍建設。做好全科醫生等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建立完善住院醫師和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並指導實施。
(十二)組織擬訂衛生和計畫生育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和計畫生育相關科研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協同做好醫學繼續教育和計畫生育教育。
(十三)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工作,完善綜合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檢查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評工作。監督落實計畫生育一票否決制。
(十四)負責衛生和計畫生育宣傳、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等工作。
(十五)負責擬定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負責組織指導全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市衛生和計畫生育信息平台建設與運行維護管理,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六)指導制定中醫藥民族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中醫藥工作。
(十七)協調有關部門對全市愛滋病實施防控和干預,控制愛滋病的發生和蔓延。
(十八)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
(十九)承擔市人口與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市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荔浦市衛生和計畫生育局設定12個內設股室:辦公室、人事監察股、規劃信息統計與考核督查股、財務股、法制與科教宣傳股、體制改革股(醫改辦)、婦幼健康服務股、疾病預防控制股(增掛防艾辦、應急辦牌子)、醫政醫管與綜合監督股(增掛中醫藥民族醫藥管理股牌子)、基層衛生與與公共衛生股、計畫生育基層指導與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計畫生育家庭發展股。掛牌計畫生育協會、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紅十字會、衛生工作者協會、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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