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田成熟地

土地制度名。本是荒蕪的土地,經過民人開墾後,逐漸成為可耕種的熟地,稱之為荒田成熟地。凡報墾的荒地,有的經墾種多年後可以變成熟地,也有的經多年墾種,仍然顆粒難收,或收成極低,從而不能稱之為熟地。清制,若民人報墾後,墾種多年尚不成熟地者,可以呈報地方官予以開除,從而即可不計年升科。若地方官以荒報熟而邀功,或以熟報荒而隱賦,均予嚴加議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荒田成熟地
  • 含義:本是荒蕪的土地,經過民人開墾後,逐漸成為可耕種的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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