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荊州市沙市區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荊州市沙市區委員會、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沙市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沙發〔2015〕2號)和區編委《關於事業單位類別劃分及改革意見等事項的通知》(沙編〔2015〕10號)精神,設立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掛荊州市沙市區委、區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牌子,其機構級別相當於正科級,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和省關於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結合區直機關的具體情況,研究擬訂關於機關事務工作的管理辦法及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承擔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內國有資產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區直機關辦公用房的集中統一管理、建設規劃、權屬登記、調劑使用;負責區直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購置、更新、使用、處置等相關工作;負責部分區直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部分區直單位的財務報表檔案的整理、歸檔工作。
(三)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的水、電、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和公用設施的建設維護等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內的消防、安全保衛等工作。
(四)負責區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區直公共機構能耗統計、檢測和評價考核工作,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公共機構節能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
(五)負責組織協調區直機關後勤工作的業務指導,並組織實施區直機關後勤員工培訓工作。
(六)負責區委、區政府政務接待工作。
(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機關的有關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信息、保密、安全、信訪、督查、調研和接待服務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的國有資產(包括土地、房產等)產權的界定、變更、清查、登記等工作;擬定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國有資產管理和營運的相關辦法;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的綠化、衛生、水電等管理服務工作,以及公用設施的維護和會務工作;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內辦公用房屋管理工作;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內的辦公用房及公共設施的維修等相關工作;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機關食堂的管理及營運工作;負責部分區直單位的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區直機關節約能源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規劃、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接待科
按有關政務接待工作的規定,負責草擬研究提出本區接待工作的原則和規定,完善接待工作制度、規範接待禮儀、建立接待工作體系;負責區委、區政府領導審批屬於接待範圍內的接待工作;負責收集重要客情和接待信息反饋工作,做好接待賓客檔案的整理、統計、匯總工作;負責接待專用物品的開發和保管工作;負責對各鄉鎮(街辦)和區級各部門、定點的賓館、酒店接待工作的業務指導和銜接協調。
(三)管理服務科
負責區直機關公務用車的編制、配備、購置和更新報廢的統計、申報及審核;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的消防、安全保衛等工作、按有關規定擬訂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內的消防安全、綜合治理規章制度;負責沙市區行政中心大院門衛管理;負責區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的相關數據統計;負責局機關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教育培訓工作。
人員編制
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核定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區委、區人民政府接待辦公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科級);中層幹部職數3名。
原機關配置的1名工勤人員編制暫時保留,待人員自然消化減員後,予以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