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在17世紀60年代到70年代早期之間,英國政府規定東印度公司只能將茶葉售往倫敦,並對每磅茶葉收取兩先令六便士的重稅。想要賣到美洲殖民地的茶葉會被那些專業運輸商買走,他們會將茶葉運往美洲售賣。北美商人販賣英國茶葉的成本由於運輸商對茶葉價格的肆意提升以及湯森德稅法(Townshend Acts)所規定的茶稅而大為增長,盈利空間被擠壓。這促使北美茶葉商從荷蘭進口相對便宜的茶葉,以降低成本,並獲取高額利潤。然而這種行為因違反了《航海法》(Navigation Acts)而被英國認定為走私行為。走私商每年平均進口410噸茶葉,而東印度公司每年在美洲的茶葉銷售額為255噸。儘管走私茶葉質量不及東印度公司的茶葉,一些愛國者,如自由之子(Sons of Liberty),仍鼓勵當地人民購買走私茶葉以示對“湯森德稅“”的抗議。
1770年,大部分湯森德稅法(Townshend taxes)所規定的稅務已經被取消,但茶葉稅卻保持不變。民眾採取了多種方式來抵制茶葉稅,包括不買合法進口茶葉,導致殖民地茶葉銷售額的大幅下降和迅速增長的存貨量。1774年,因為向英國政府支付的每年40萬英鎊的契約款和歐洲市場的持續疲軟,外加戰爭和印度饑荒,東印度公司瀕臨破產。許多人,包括班傑明·富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都建議英國政府應該批准東印度公司把茶葉直接販往英國殖民地,並陳述道“將那些茶葉出口到任何一個英屬殖民地或種植園並將稅率降低至每磅三便士以挽回現狀是最好的辦法”。
當時英國首相諾斯勳爵(Lord North)的委員會意識到了達成一系列目的並花費最少的機會。如果英國政府允許東印度公司直接將茶葉銷往殖民地,中間商所得的利潤和在倫敦落地的稅務將會從成本中扣除,進而大大降低茶葉的最終價,使其價格低於走私茶葉。這樣一來,殖民地民眾將會購買更便宜的合法茶葉,唐森德稅法所規定的稅務仍能照常收取,而議會向殖民地收稅的行為也會合法化。
法案條款
茶葉法案,於1773年5月10日獲得批准,包括以下條例:
有建議稱應把湯森德法案所規定的稅務一併取消,但諾斯勳爵(Lord North)表示反對。他指出這些稅收是用來支付殖民地地區行政長官的薪水,因此湯森德法案並未取消。
執行
東印度公司獲得北方管理局(North administration)的許可,向美國主要港口,包括查爾斯頓,費城,紐約和波士頓運送茶葉。 收到茶葉和安排當地轉售的收貨人一般受到當地州長的愛戴。這些州長在南卡羅來納州,紐約和麻薩諸塞州任職,並由賓夕法尼亞州的東主任命。 在麻薩諸塞州,托馬斯·哈欽森(Thomas Hutchinson)州長是公司雇用的接收運往波士頓的茶葉的業務的部分所有者。
回應
許多殖民者反對該法案,不是因為它拯救了東印度公司,而是因為它似乎驗證了湯森德稅法中(the Townshend Tax)的茶稅。 曾經擔任合法進口茶葉的中間商失去了他們的業務,那些非法的荷蘭貿易將被東印度公司價格價格低廉的茶葉削弱。 這些利益合力最終會用稅收和公司的壟斷地位作為反對該法的理由。
在紐約和費城,茶法(the Tea Act)的反對力量最終導致部分茶葉被運回英國。 最終在查爾斯頓(Charleston),殖民者只能把茶葉放在碼頭慢慢腐爛。 波士頓的亨特希森(Hutchinson)總督被迫離開停在港口的船隻,即使警惕的殖民者拒絕讓茶葉登入。 當登入茶葉和支付湯森德稅的時間期限到期時,事情發生了危機。1773年12月16日,偽裝成印度人的殖民者湧上三艘載滿茶的船隻,並將貨物傾倒在港口, 叫作波士頓傾茶事件(Boston Tea Party)。這個事件 類似於之前戲稱的“破壞茶”("Destruction of the Tea")。雖然它發生在紐約和其他港口類似行動之後不久,但波士頓受到英國的首要報復,因為它是第一個“罪魁禍首”。
結果
波士頓傾茶事件(The Boston Tea Party)震驚了所有英國的政治輿論。這個事件使得所有英國黨派聯合起來對抗美國的激進分子。 議會頒布了波士頓港口法案(Boston Port Act),該法案關閉了波士頓港,直到支付了傾倒的茶葉所值價值。 這是第一個所謂的強制性法案(the Coercive Acts),或不容忍法案(Intolerable Acts)。後者常被殖民者稱呼。這些嚴厲的措施使許多殖民者更加團結在一起對抗英國,並且是美國革命戰爭的許多原因之一。
1778殖民地稅法(The Taxation of Colonies Act 1778)廢除了對該殖民地徵收的茶葉稅和其他稅,但這個法案不足以結束平息怒火。 對於十三個殖民地,茶葉法案成了一紙空文,並於1861年正式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