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淶(約1560~1610) 字原易、號唏陽,黃山市屯溪區奕棋鄉林塘村人,明萬曆二年(1574 年)進士。
基本介紹
- 本名:范淶
- 字號:原易
唏陽 - 出生地:屯溪奕棋鎮林塘(今安徽省黃山市)
- 出生時間:1560
- 去世時間:1610
范淶 ,在任江西南城知縣期間,勸農興學,善政畢舉。當時益王府中有入在大街上白日行兇,致人斃命而匿,范淶勒令交出兇手,以正法典。後升為南昌知府,一如既往,力行惠政,力將地方有知之士薦與皇帝,授予官職。萬曆二十二年,范淶就任浙江按察司副使,提典刑獄。他到西湖瞻仰抗金民族英雄岳飛墓地,見前都指揮李隆所鑄的賣國求榮,迫害忠良的秦檜、王氏和万俟禹三個銅像,被瞻仰岳墓的遊人憤情擊碎。范淶深贊人民之舉,決定用堅硬的生鐵重鑄這些跪橡。范淶還認為張俊首先附和秦檜,請求解除岳飛兵權,後來又與秦檜為伍,製造偽證,陷害岳飛,他雖有早年功績,但難以抵償後來誤國大罪。因此,他決定加鑄張俊的跪像。四個跪像鑄成後,杭州百姓對范淶之舉無不贊道。萬曆三十年,范淶升任浙江布政使,重返杭州,又見王氏和張俊鐵像被擊碎。范淶自取薪俸,再次將鐵像跪像補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