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縣衛生健康局

茂縣衛生健康局

茂縣衛生健康局是茂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縣衛生健康局
  • 所屬單位:茂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茂縣
  • 現任領導:鄧艷(局長)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職能

(一)貫徹落實衛生健康、中羌醫藥發展的政策。統籌規劃全縣衛生健康、中羌醫服務資源配置。擬訂中羌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納入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牽頭推進全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牽頭負責全縣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監管5項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貫徹落實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建立公益性導向的績效考核和評價運行機制,推進和諧醫患關係建設,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負責擬訂落實全縣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愛滋病等重大傳染病、地方病等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全縣衛生應急工作,負責全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四)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州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械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組織執行國家藥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監管全縣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政策的實施。負責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採購管理及實施。按照國家、省、州相關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依法開展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管體系。
(七)監督實施全縣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負責醫療機構、人員和行為的日常監管。
(八)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
(九)負責全縣衛生健康工作。負責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基層衛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落實幹部醫療保健政策措施,負責縣級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級部門有關幹部醫療服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一)管理縣醫學會、縣計生協會及羌醫藥分會,並指導業務工作。
(十二)依法依規履行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負責職責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負責全縣職業病防治工作。負責本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茂縣”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衛生健康服務。一是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提高健康意識,加強愛國衛生運動工作,預防和控制重大疾病,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建立完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二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動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促進衛生健康資源向基層延伸。三是更加注重衛生健康服務質量,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四是更加注重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科學性和持續性,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強化醫療、醫保、醫藥的聯動改革,加大公立醫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健局負責開展全縣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提出全縣生育指導建議,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與相關經濟社會發展政策的銜接配合,參與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縣民政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健局負責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的各項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健康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貫徹落實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各項政策措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健局負責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對於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立即組織進行搶險和食品安全風險論證,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論證結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論證結果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立即採取措施,對監管中發現需進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的,應及時向縣衛健局提出建議。並會同縣衛健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負責藥品(含羌醫藥)和醫療器械生產、銷售的許可、檢查和處罰,以及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4.與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健局配合縣科學技術和農業畜牧局貫徹落實中羌醫藥產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負責中羌醫藥科研條件和能力建設,促進中羌醫藥科技成果的轉化、套用和推廣,加快中羌醫藥產業化發展。
5.與縣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兩部門加強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的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人事科教信息股)、規劃財務審計與項目建設股、疾病預防控制股(縣愛衛辦)、醫政藥政與中羌醫股(行政審批股)、人口發展與婦幼老齡健康股、基層衛生與健康服務業發展股。

人員編制

縣衛健局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機關黨委書記1名;股級領導職數6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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