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茂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所屬部門:茂縣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茂縣
  • 現任領導:唐志偉(局長)
現任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現任領導

局長:唐志偉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關於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農村能源建設和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中長期規劃,並指導實施、起草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
(二)負責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批、開工審批和招投標活動的執法監督。
(三)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建築業,規範建築市場;指導和監督管理建築市場和室內裝飾裝修市場準入、工程監理及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和施工安全;監督指導相關社會中介機構;組織實施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四川省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制定相關地方性標準。
(四)指導和管理全縣城市和各類開發區的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測量工作;負責城市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歷史文化名城的論證報批,參與制訂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
(五)指導城市供水、排水;指導城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
(六)指導全縣城鎮建設、集鎮和村鎮規劃建設工作;城市防洪設施建設工作和城市建設檔案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工作。
(七)指導全縣城鎮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房地產開發經營和中介服務、房屋商品化工作,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和推進城鎮住宅建設;負責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八)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報批及風景名勝區的規劃、保護、建設和管理;負責城市規劃區和風景名勝區內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全縣世界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遺產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世界自然遺產、自然與文化遺產的保護、監理與管理工作。
(九)管理全縣測繪工作,負責全縣測繪單位的測繪資格審核、測繪工作證件,測繪任務登記管理,指導測量標誌的管理和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縣各級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工作。
(十)參與全縣註冊建築師和註冊工程師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工業與民用建築的抗震設防建設;審查外來設計單位的資質,檢查外來設計質量,會同有關單位管理設計市場及設計的招投標工作;管理行業科技成果的技術市場;鑑定房屋的結構情況提出加固措施,積極向上級爭取危房加固資金。
(十一)承擔推進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全縣住房及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省、州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並監督地方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二)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三)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監管股,村鎮建設股、城市建設股。
下設事業股室:城市建設技術服務中心、房產管理所、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服務中心、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房地產交易中心。

人員編制

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機關工勤人員行政編制1名。事業編制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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