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

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是廣東省茂名市政府組織機構。

2021年榮獲“茂名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市公安局濱海新區分局
  • 所屬地區:茂名市
  • 所屬部門:茂名市人民政府
  • 主要成就:2021年榮獲“茂名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機構職能
政治工作辦公室
全局政治教育、隊伍管理;黨團建設;領導幹部、非領導幹部職務任免、警銜晉升,民警崗位調整;工資福利;編髮政工簡報、撰寫調研文章;離退休幹部管理;對外宣傳、對內宣傳;文體活動;呈辦獎懲、評優創先;對民警的教育培訓;婦女計生。
紀檢組
負責全局黨員和民警(職工)的遵紀守法教育和黨風廉政教育、檢查、評比工作,負責對上級交辦的和民眾舉報的民警(職工)違法、違紀信訪件的受理、接待調查和處理工作,負責對民警(職工)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初核、立案、調查和處理,協助區紀委監察審計局辦理幹部違紀案件,協助檢察機關辦理民警(職工)的違法案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指揮中心
接受社會報警、求助、投訴和指令處警工作,並督查督辦處警反饋工作;受理內部單位聯網點的報警和指令處警工作;接受上級機關和領導的指示,對重大治安情況、重大案(事)件、重大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協調處置工作;負責每日接報警情、求助、投訴情況的彙編報告工作;負責“110”報警服務台設備的安裝使用及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指揮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法制室
綜合研究公安執法問題,組織、推動本轄區公安執法問題,組織或者協助起草、清理、審核、彙編有關公安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審核、呈報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案件,辦理聽證、行政複議、國家賠償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組織、開展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檢查、個案調查、執法過錯責任認定等內部執法監督工作,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依照規定對有關案件進行法律審核,管理公安法律文書,依照規定組織、開展民警法律學習培訓工作,組織開展法律服務、法律宣傳和信訪工作,辦理執法問題的請示。
國保大隊
一是業務指導職責。二是對直管單位治安保衛工作
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隊
負責掌握全區治安管理情況,制定全區治安、戶政管理和經濟保衛工作的規劃和方案,並負責組織、指導、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抓好全局治安、戶政隊伍的業務建設。
刑偵大隊
負責對轄區各類刑事案件的偵破及預審、起訴工作;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因地制宜組織開展各類專項鬥爭;掌握轄區毒品違法犯罪活動,開展毒品犯罪的預防教育,偵查毒品犯罪案件;負責刑事犯罪嫌疑人的調查與控制工作;組織開展對轄區在逃犯和流竄犯的查緝、查控工作;負責轄區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現場勘查和痕跡物證的檢驗、鑑定工作。
巡警大隊
負責對全局巡警勤務工作的日常督察,會同考核科對各所的巡警工作進行考核。 每月發布一期勤務督察通報。負責全局巡警抓獲現行案件的認證。對小的群體訪事件的處置。配合區政府相關部門經常性的執法活動。對全區計程車公安業務方面的管理。對巡警支隊布署的業務工作上情下達,貫徹落實、匯報等。
派出所
管理戶口和居民身份證;經常向民眾進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的宣傳教育和治安防範教育,發動民眾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經常向民眾報告派出所工作;領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的工作,指導,幫助民眾性自防自治組織的工作;依法加強對管制,剝奪政治權利,緩型,假釋,監外執行(含保外就醫),監視居住罪犯的管理和監督工作5、調查發現,控制反革命嫌疑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嫌疑分子,查處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刑事案件,協破重大案件;預防和制止犯罪活動,教育改造有違法犯罪行為的人;維護治安秩序,加強內部單位,特種行業,危險物品和公共複雜場所的治安管理8、預防治安災害事故,組織民眾抗險救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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