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仲裁委員會

茂名仲裁委員會是經茂名市人民政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於2020年11月20日組建成立,經廣東省司法廳批准並經國家法務部備案的專業仲裁機構。茂名仲裁委是茂名轄區內唯一一家受理和處理民商事糾紛的合法仲裁機構。其主要特點是:雙方當事人自行選定仲裁機構和仲裁員,由仲裁庭根據事實和法律一局終裁,其裁決書與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主要優點是:能節省當事人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有效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茂名仲裁委員會
  • 職責: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受案範圍,地理位置,

受案範圍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
可以提交仲裁機構仲裁的糾紛有:買賣契約糾紛、借款契約糾紛、合夥合作糾紛、建設工程契約糾紛、房地產開發糾紛、房屋買賣糾紛、租賃糾紛、融資糾紛 、承攬糾紛、融資租賃糾紛、承攬契約糾紛、技術契約糾紛、金融證券糾紛、保險契約糾紛、保管契約糾紛等。
仲裁委員會不受理下列爭議:
1. 勞動爭議;
2. 農業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農業承包契約糾紛;
3. 婚姻、收養、監護、扶養、繼承糾紛;
4. 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

地理位置

茂名仲裁委員會地址: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站前大道16號大院1號樓瑞派工程大廈第18層
茂名仲裁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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