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
搞好
物業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
政策措施,負責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負責編制歸口管理的縣級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費、科技專項
經費和各項科技發展基金及相關經費的預、決算,並對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推動科技經費的財務改革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研究科技條件保障方面的規劃和政策;監管局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及培訓;會同有關單位承辦國家、省、州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員的遴選、推薦工作及在縣有突出貢獻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綜合計畫股
組織編制全縣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各項科技開發計畫指南和年度科技計畫;提出各項科技計畫的協調、綜合平衡和經費配置的建議;編制全縣科技基地的計畫;負責基礎性研究計畫項目、重點新產品計畫項目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的申報、推薦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科技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科技攻關計畫,指導星火計畫工作,指導和實施科技扶貧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發展領域的科技計畫;負責農業領域、社會發展領域的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示範;組織實施信息、自動化與製造、能源和新材料等領域高新技術研究發展計畫;指導火炬計畫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申報工作以及高新技術項目的申報與管理。
(三)知識產權局
研究制定我縣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規劃及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產業協調發展的政策;依法調解智慧財產權糾紛和侵權案件;查處假冒專利和冒充專利行為;規範和促進專利許可貿易;組織和開展我縣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普及工作;承辦縣政府及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紀檢組(監察室)
負責對局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黨員和工作人員執行法律、法規、政策、黨紀和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查處違紀案件,對黨員和工作人員進行黨紀、政紀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五)技術市場辦公室
(一)組織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
(二)負責技術貿易機構和技術經紀人的管理;
(三)管理技術契約的認定登記,負責技術市場統計分析;
(四)組織、交流、發布技術信息,協調和監督技術貿易活動;
(五)負責技術市場管理人員和經營人員的培訓、考核;
(六)會同有關部門對技術貿易活動中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檢查處理;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技術市場管理職責。
(六)科技信息研究所
主要職責:負責科技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和發展,重大科技項目的可行性研究,科技計畫項目的立項查新,科技成果鑑定檢索和智慧財產權的檢索工作,負責科技管理業務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科技諮詢業的發展規劃和科技諮詢業協會的組織管理以及技術諮詢、技術中介業務指導和科技信息網路建設與管理工作。
(七)地震辦
貫徹執行國務院和市級有關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擬定本行政區域內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適用於本地區的地震應急反應預案,建立震災預防工作體系和地震緊急救援工作體系,防範地震次生災害。承擔本級政府抗震救災工作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負責區域內震情通報和災情速報,參與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會同建設部門組織開展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專項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村鎮建設抗震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民防震減災意識。負責本轄區群測群防管理工作。
(八)科特辦
縣科技特派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科技特派員的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科技特派員考績檔案,有專人負責,做到動態管理。經營項目發生變化的,特派員工作發生變動的,要及時進行調整,解除服務關係。科技特派員經費管理制度
領導分工
科技局領導成員分工
龍衛星
| 局長
| 主抓科技局全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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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昌森
| 黨組書記
| 主抓全局黨務工作,分管工青婦,社會治安,幹部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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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正興
| 副局長
| 主抓財務、內務建設,宣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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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坤成
| 副局長
| 科技項目的申報,分管智慧財產權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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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正英
| 紀檢組長
| 紀檢監察,協助抓好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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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吉彪
| 縣科協主席
| 負責科協全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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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炳文
| 科協副主席
| 協助科協主席工作,主抓科技局辦公室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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