芮城縣商務局是運城市芮城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芮城縣商務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根據本縣情況擬訂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和外商投資的措施和實施辦法。
(二)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擬訂全縣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城鄉市場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四)承擔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貿領域的綜合執法工作。
(五)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主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擬訂促進外貿增長方式轉變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七)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進出口的貿易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負責與防擴散相關的工作。
(八)牽頭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並開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服務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九)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協調工作。
(十)承擔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與涉及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工作。
(十一)擬訂外商投資政策;依法核准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指導重大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辦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全縣外商投資審批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項目等;擬訂縣內人員出境就業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擬訂境外投資的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指導縣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地方金融類企業除外)。
(十三)負責全縣對外援助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捐款(不含財政合作項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捐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貫徹執行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的經貿規劃、政策,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部門和台灣地區授權機構進行經貿磋商,負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商貿聯絡機制工作,組織實施對台直接通商工作,處理多雙邊經貿領域的涉台問題。
(十五)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招商引資工作方面的重大決策,安排部署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指導履行組織、協調、推動、督導、檢查等職責,承擔促進外來投資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十七)職能轉變。縣商務局要轉變商務管理職能,強化商務發展規劃、運行監測和信息發布職能,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進一步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貿易與投資自由化便利化,促進開放型經濟和商貿流通業高質量發展。大力加強效能建設,進一步最佳化行政流程,加大政務公開力度,提高商務公共服務能力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