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達縣交通運輸局

色達縣交通運輸局

色達縣交通運輸局是色達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色達縣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州委、縣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色達縣交通運輸局
  • 辦公地址:色達縣金馬大道東路23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有關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縣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擬訂並監督實施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政策,參與擬訂全縣物流業發展戰略。
(二)擬訂全縣交通運輸地方性規章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管理責任,依據國家、省、州、縣的規定,監督實施全縣交通運輸政策、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指導城鄉客運管理和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承擔全縣水路交通發展規劃編制,承擔水路運輸與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船舶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水上交通管制、運輸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通訊導航、危險品運輸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相關工作。指導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五)負責提出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縣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國家、省、州、縣規劃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交通運輸規費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
(六)承擔交通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擬訂交通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交通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對交通行業和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指導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承擔有關重要設施的管理和維護。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特許經營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管理工作。
(七)指導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國家、省及州、縣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全縣幹線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組織協調地方交通戰備工作,承擔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八)貫徹國家、省、州、縣交通運輸科技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科技開發。指導全縣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運行情況,開展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承擔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一)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信息、督辦、提案辦理、檔案、政務值班;承擔績效管理、目標管理、政務公開、保密等工作;負責接待、處理民眾來信來訪,督查督辦信訪案件,協調處理民眾性上訪事件;組織起草局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承擔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及文明行業、單位創建工作。組織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管理制度,編制交通運輸行業中長期財務規劃,指導監督交通運輸行業會計核算、財務管理工作;承擔交通專項資金籌集、監督、管理和信貸的財務管理工作;承擔局及直屬單位財務收支預、決算管理和國有資本、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工作和局機關的財務管理。組織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審計工作;依法監督本部門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他經濟活動;組織實施對局投資建設項目和局管理專項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的審計或調查工作。
(二)綜合規劃股。參與組織編制全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研究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投(融)資政策,組織擬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規劃、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審核專用公路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重點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後期評價工作,承擔地方交通建設項目審查工作;承擔公路、橋樑收取通行費、站卡設定的協調和管理以及經營權轉讓的行業管理工作;承擔交通扶貧管理工作和交通運輸的統計及預測工作。組織開展交通運輸行業重大政策調研,協助承擔行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承擔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審核備案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法制建設工作,貫徹實施國家、省、州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裝備標準規範,管理交通運輸執法證件。負責指導、監督全縣交通運輸系統承擔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以及本系統中介機構承擔的行政審批相關業務工作。按照“四集中、四到位”的要求,協調涉及縣級相關部門並聯審批工作,負責做好與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有關的統計、調研和動態評估分析工作,負責提供有關交通運輸行政審批的諮詢服務。承擔交通運輸部門行政權力事項的清理和納入電子政務大廳平台工作,推進行政權力依法規範公開運行。
(三)建設管理股。組織擬訂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工程建設政策、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州、縣工程建設技術標準;監督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維護交通建設市場秩序;承擔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和從業人員的信用評價、資質管理工作;按許可權承擔國家、省、州、縣重點交通工程項目設計檔案審查、施工許可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對交通建設工程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國家、省、州、縣重點交通工程建設的進度、質量、造價;指導全縣鄉村公路管理養護和相關交通設施的管理維護,協調國、省幹線和專用公路的管理和養護。
(四)安全運輸管理股。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按規定負責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交通安全生產政策和綜合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相關制度並監督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安全管理目標責任考核,依法組織或參與交通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及應急處置;承擔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穩工作。參與擬訂綜合運輸發展戰略,承擔綜合運輸體系建設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運輸發展政策、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及有關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城市公共客運的行業管理政策、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城市公交客運管理,參與城市公交有關設施建設的規劃;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和城市公共客運服務質量監管工作;指導運輸市場監督管理和客貨運輸及站場、車輛維修、汽車租賃、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組織協調重點運輸、緊急客貨運輸,承擔運輸業經濟運行分析,參與運輸價格管理;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按規定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水上交通運輸、交通安全、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的法規和規範,制定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負責縣境內的水上運輸、船員管理、船舶檢驗及相關從業人員的培訓考試工作。負責縣境內水上安全監督管理,劃定或者調整禁航區、水上交通管制區和安全作業區的初步審核;開展水上交通安全檢查和水上搜救工作,對水上交通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縣境內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統計和調查處理工作。履行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
機關黨支部。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機關黨支部辦事機構由黨支部按照縣委規定數量設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