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種場內承包責任制

良種場內承包責任制是在財務包乾經濟指標統馭下對家庭、單位或個人的承包。

良種場內承包責任制。在良種場內部,實行的是以聯產承包為主體的多形式、多層次的承包經營責任制。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的基本原則是: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兼顧國家、單位、經營者或生產者三者利益;堅持責、權、利相結合。在此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以由所屬單位全面承包,可以按項目承包,還可以實行小組承包、個人承包或創辦家庭農場等多形式、多層次的承包。承包方式,按照責權利分配方式可劃分為四類:第一類,實行完全的自負盈虧;第二類,規定按一定條件下的自負盈虧;第三類,風險抵押承包,盈虧包乾;第四類,單項承包,或規定應完成指標,完成任務照發工資,並根據超虧情況給予獎罰。由於良種場承擔著為國家提供良種的事業性任務,因此在良種場內的責任制一般強調統一領導,統一計畫、統一技術措施、統一產品銷售,對承包者進行嚴格的管理和領導,以保證良種生產的質量和計畫任務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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