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慶區財政局

良慶區財政局於2005年3月籌建,2006年6月5日正式掛牌。根據職能,局機關設定9個股室:行政辦公室、預算、國庫、事財、社保、綜合、農財、企財、經建。下轄國庫集中支付中心(會計核算中心)、財政稽查隊、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良慶鎮財政所、那馬鎮財政所、大塘鎮財政所、南曉鎮財政所、那陳鎮財政所。2007年末,全系統在職人員共有 77人,其中:行政編制人員10人,事業編制人員67人。

主要職能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財政、稅收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城區相關的具體規定和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城區會計管理和指導會計工作,保障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提高業務水平;負責會計證年審工作及會計人員上崗培訓工作。
(三)編制城區年度財政預算和年終決算,嚴格執行人大審議通過的財政收支預算,管理好預算外資金;管理本城區各項財政收入和財政分配的各項支出;監督城區所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財務收支活動。
(四)參與城區發展經濟的決策與管理,加強與稅務部門的聯繫,開闢財源,擴大融資業務,保證財政資金對經濟發展的槓桿作用。
(五)制定鎮級財政管理體制,嚴格鎮級財政管理。
(六)檢查企業管好用好生產發展基金及科技三項費用情況,加強集體企業經濟核算的管理;檢查、監督行政事業單位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
(七)負責對農業綜合開發國家投入和地方配套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八)負責城區的“糧食財務”、“三大會戰”、國債、扶貧資金的財務管理,彙編年度財務決算。
(九)負責城區各項財政性資金債權債務的清查、追繳工作。
(十)負責管理城區管理的農業、農機、水利、水產、畜牧、農業區劃、土地、鎮企業、氣象等部門及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有關農業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制定農業財務管理辦法,審核農業部門的年度預算、決算,布置、審核、彙編農口企事業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
(十一)負責對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和檢查工作;負責財政信息的組織利用和信息網路的管理工作;代表政府向人大報告財政預算草案及執行情況;協調財稅部門關係,加強稅收征管工作,保證財政的穩定增長。
(十二)承辦城區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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