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舾裝是指船體主要結構造完, 艦船下水後的機械、電氣、電子設備的安裝。船舶舾裝數是通過各種船舶數據計算出來的,用於確定錨,系泊索破斷力,系泊索數量等的一個參考數據。其力學含義就是舾裝數越大,船舶在海上可能受到的風力就越大,為此要配備更重的錨,更粗更長的錨鏈和纜繩等,以及相應的帶纜樁之類的輔助設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舾裝數
- 外文名:equipment number
- 拼音:xizhuangshu
- 解釋:指船體主要結構造完
- 詞性:名詞
計算,各參數數字的處理,擴展,公式第二項中有延伸結構的,結構寬度的計算,結構高度的計算,公式第三項中有延伸結構的,結構長度的計算,結構高度的計算,在側投影圖上重疊的結構,問題,
計算
無限航區船舶條件下計算公式:EN=△2/3+2.0hB+0.1A
各參數定義
EN:犧裝數
△:夏季載重水線下的型排水量,t
L:船長,m,沿設計夏季載重線,由首柱前緣量至舵柱後緣的長度對無舵柱的船舶,由首柱前緣量至舵桿中心線的長度但均不得小於夏季載重線總長的96%,但不必大於97%。
對於箱形船體,L為沿設計夏季載重線自船首端壁前緣量至船尾端壁後緣的長度。
B:船寬,m,在船舶的最寬處,由一舷的肋骨外緣量至另一舷的肋骨外緣之間的水平距離。
D:型深,m,在船長中點處,沿船舷由平板龍骨上緣量至上層連續甲板橫樑上緣的垂直距離對甲板轉角為圓弧形的船舶,則由平板龍骨上緣量至橫樑上緣延伸線與肋骨外緣延伸線的交點。
d:吃水,m,在船長中點處,由平板龍骨上緣量至設計夏季載重線的垂直距離。
h:從夏季載重水線到最上層艙室頂部的有效高度,m;最低層甲板室的“h”應在該室中心線處自上甲板量起,或如上甲板有局部不連續時,則自假想的甲板線量起,h=a+∑hi。
式中:a:船中部的夏季載重水線至上甲板距離,m;
hi:各層寬度大於B/4的甲板室在其中心線處的高度;
A:在船舶犧裝長度內夏季載重水線以上的船體部分和上層建築以及各層寬度大於B/4的甲板室側投影面積的總和,m2。
各參數數字的處理
(1)尺度,例如,長度、高度、寬度等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二位數。
(2)排水量△取整數,單位為t。
(3)計算公式中的項目(△2/3、2.0hB、0.1A)計算後四捨五入至整數。
擴展
公式第二項中有延伸結構的
(1)在計算h‘時,包括下列各項:
(a)上層建築;
(b)寬度大於B/4的甲板室;
(c)高度大於1.5m,總寬度超過B/4的連續擋板或舷牆作甲板室計。
(2)在上述結構中,上下兩個甲板室被一個小於B/4的甲板室隔開,則寬度分層計。
結構寬度的計算
(1)位於一層上的連續上層建築或甲板室作為一個單獨結構,不考慮它們寬度變化和高度的連續或不連續。寬度以最高的一個為準。如圖所示。
(2)對一層上的單獨分開的甲板室,分別計算每一個單獨甲板室的寬度,然後確定是否應計入或不計入。
結構高度的計算
(1)h’是在船體中心線處的高度,如圖所示。
(2)對分為兩處的結構,對每一結構的剮作分別計算,取其中的最大值。
(3)在縱向甲板高有變化的地方,沿著船舶中心線的縱向截面內,從最上一層分別計算襯值,取其中的最大值。
公式第三項中有延伸結構的
(1)在計算時∑hi時,包括下列各項
(a)上層建築;
(b)寬度大於B/4和高度大於1.5m的甲板室和箱形結構;
(c)高度大於1.5m,與寬度大於B/4的上層建築或甲板室連線的擋板和舷牆。
下列的各項可以不計入∑hi項中:
計算船長L前後部分;
與上層建築或甲板室連線的起重柱、通風筒等;
艙口圍板和艙口蓋;
煙囪;
甲板貨。
(2)在上述結構中,上下兩結構被中間甲板隔開,則∑hi值分層計算。
結構長度的計算
(1)位於一層上的連續上層建築或甲板室作為一個單獨結構或甲板室計算,即使它們的寬度和/或高度非連續變化。長度是結構的全長。在高度變化的情況下,以及在結構端部和/或中部高度不超過1.5m甲板室的那部分可以不計。如圖所示。
(2)與上層建築或甲板室連線的舷牆, 按上述相同的方法計算。
結構高度的計算
(1)位於(覆蓋)船舶中心線處的結構高度,諸如上層建築,甲板室等分別取中心線處兩層甲板之間的高度。
(2)不在(不覆蓋)船舶中心線處的結構高度,在側視圖上量取計算。
在側投影圖上重疊的結構
(1)兩個或更多的甲板室在側投影圖上若重疊,h”l可以按側投影圖上的投影面積計算, 如右圖所示。
(2)擋板和舷牆按上述同樣方法計。
問題
作為船舶舾裝設備設計重要環節的舾裝數的計算,各國規範均有明確定義。然而對舾裝數計算的許多細節,長期以來未作明確規定,導致計算出現種種不一。因此迫切需要有一指導性檔案,乃至制訂標準,予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