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行瞀吿區

航行瞀吿區,是指為便於播發航行警告而劃分的區域。1972年國際水道測量組織提出建立世界無線電航行警告系統的初步構想,並與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現改稱國際海事組織)協商。1977年,該兩個組織正式通過建立此系統的計畫,並開始實施。它將全球劃分成16個航行警告區,中國劃在第XI航行警告區。

航行警告由港監通過港口無線電台播發,船舶電台應按航區分布的海岸電台呼號、頻率和播發時間定時收聽。船舶收到航行警告(通告)後,要及時修改海圖,確保航行安全。港監應按船舶要求,將航道、航標、浮筒、沉沒物等近期航行警告的重要內容告知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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