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上升最高限度說

航空器上升最高限度說,是指以航空器依靠大氣可向上飛行的最高限度為界,一般為30千米-40千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航空器上升最高限度說
  • 定義:航空器依靠大氣可向上飛行的最高限度
能在大氣層內進行可控飛行的各種。任何航空器都必須產生一個大於自身重力的向上的力,才能升入空中。根據產生向上力的基本原理的不同,航空器可劃分為兩大類:輕於空氣的航空器和重於空氣的航空器。前者靠空氣靜浮力升空;後者靠空氣動力克服自身重力升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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