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主要包括:各種主要偵察目標的識別特徵和在不同條件下搜尋、識別目標;機載偵察設備的構造、工作原理、戰術技術性能和使用方法;有關偵察情報的判讀和各種偵察諸元計算;偵察行動中可能出現的特殊情況及其理論分析與處置;有關的偵察原則、條令條例和防空兵器的戰術、技術性能及航空偵察戰例等。訓練通常分為三個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以飛行基本駕駛技術為主,進行航空偵察基礎訓練;第二階段,側重航空偵察基本戰術動作訓練;第三階段,進行模擬實戰的偵察技術、戰術訓練和演習。根據機載偵察設備,可採取不同的訓練方法。主要有:①目視偵察訓練。受訓人員使用目力或藉助光學儀器,在不同的飛行高度、速度、能見度和目標偽裝及防空兵器抗擊等條件下,進行搜尋、觀察、識別、判斷目標和空中報告目視偵察結果的訓練。②航空成像偵察訓練。受訓人員使用機載偵察設備,根據飛機、偵察設備的性能和偵察照相的要求,對目標實施航空偵察的技術和戰術訓練。③航空電子偵察訓練。受訓人員使用機載電子偵察設備,在不同程度的電子干擾條件下,進行偵收、偵聽和分析敵方正在工作的電台與雷達信息、參數,並測定其位置的訓練。隨著新技術的不斷發展,航空偵察訓練將朝著快速反應、軍(兵)種協同、提高突防和蒐集與處理信息能力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