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是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普陀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 隸屬: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
(二)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擬訂全區科技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擬訂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統籌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五)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製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基地、小微企業園等平台建設。
(六)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推進重大工業項目實施。培育發展新興產業,改造提升傳統製造業。牽頭提出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
(七)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進智慧型製造,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導協調有關產學研合作和人才隊伍建設。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合作與交流。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軍民融合。
(八)牽頭推進綠色製造工程,組織擬訂並實施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指導工業節能。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組織擬訂並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指導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動工業設計產業發展。
(十)統籌推進數字經濟發展,組織擬訂並實施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負責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培育發展和推廣套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指導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協調推進信息技術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十一)組織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協調推進社會信息化、城市大腦、智慧城市建設相關工作。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指導推進重點工業領域工業控制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推進裝備工業、消費品工業和材料工業發展。培育和發展高端裝備、生物醫藥、新材料、節能環保等產業。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經銷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負責食鹽專營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三)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組織協調服務企業的重大活動。指導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動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創新管理。
(十四)負責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和綜合協調,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小微企業創業創新、融資等服務。開展中小企業梯度培育。
(十五)會同相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統籌協調全區基礎研究、科技攻關、成果轉化,協調管理和監督實施區級各類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牽頭組織國家級、省級、市級各類科技計畫的推薦申報。
(十六)擬訂全區基礎研究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擬訂重大科技創新基地建設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編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監督實施,推進重點實驗室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
(十七)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統籌編制區重大科技項目規劃並監督實施,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十八)牽頭組織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培育工作,推進企業科技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
(十九)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指導全區科技保密工作。
(二十)組織並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大平台建設。
(二十一)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
(二十二)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牽頭推進引進大院名校共建科技創新載體。在授權範圍內負責管理全區科技外事工作。
(二十三)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總體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外國專家聯繫服務機制。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十四)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組織實施科技人才計畫,推動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擬定全區科學普及規劃和政策。
(二十五)負責科學技術表彰和獎勵的組織、推薦工作。引導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
(二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局長:湯佩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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