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舟山市定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舟山市定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是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定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
  • 隸屬: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新區(市)關於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及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或制定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編制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髮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市政公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參與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初步設計的審查和竣工驗收等工作。
(三)負責對全區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負責指導、監督戶外廣告、店招店牌設定規劃、審批、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區管城市基礎設施建成移交後的日常管養、維修等工作。
(四)負責區管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城市基礎設施的維護管理等有關行政許可。會同財政部門編制城市管理維護和綜合行政執法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管使用。
(五)依法集中行使經省政府批准納入綜合行政執法範圍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職權。
(六)負責組織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對跨區域案件、重大案件的依法查處。受理違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七)負責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隊伍的教育培訓。
(八)負責區“智慧城管”平台的建設管理,指導鎮(街道)開展“智慧城管”相關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有關職責分工。關於綜合行政執法範圍內的執法。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範圍內的綜合執法,推進綜合執法隊伍的規範化建設,加強與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配合,建立健全協作配合機制,加強與區司法局的協調配合。區司法局負責深化和完善全區綜合行政執法,牽頭提出最佳化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的建議。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人事教育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安全、後勤、財務、裝備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人大政協提案、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指導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系統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考核及綜合評定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部門、區屬相關工作部門的綜合行政執法(城市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負責規範性檔案的調研、起草、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一般程式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負責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全局重大行政決策、重大行政決定、行政契約、經濟契約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市政園林、環境衛生行政許可事項的辦理。參加與行政許可有關的技術審查工作,並負責綜合協調落實。
(三)綜合協調科。組織全區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方面的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相關部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和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協調各類相關創建工作。負責組織擬訂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目標責任制。負責組織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等重大課題的調研。承擔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區行政執法協調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督查信訪科。承擔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系統工作人員執法工作、管理服務和履職情況的督查工作。組織開展執法隊伍隊容風紀督察。承擔局信訪工作。
(五)公用事業管理科。負責全區市政公用、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行業管理工作。參與擬訂市政公用設施運行管理、市容環衛管理、城市園林綠化發展方面的規範性檔案和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參與編制市政公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市容環衛、園林綠化等專項規劃。指導、監督全區城市市政公用、排水、城鎮燃氣、城市污水處理、市容環衛、園林綠化養護、城市公園管理、公共腳踏車、全區城市河道治理防澇、古樹名木管理養護等設施運行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區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置、建築垃圾處置等工作。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顧培斐:主持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區環境衛生管理中心主任應燕芬:協助書記、局長主持區環境衛生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舒劍鋒:協助書記、局長負責綜合執法法制工作,規劃、房地產、建築業、渣土管理、土地管理、人防等執法工作;協助做好區“三改一拆”辦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城區執法二中隊、定海工業園區執法中隊。
黨組成員、副局長曾曉偉:協助書記、局長負責黨務、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組織人事、教育培訓、工青婦、議案提案督辦、信息宣傳、文書檔案、保密工作、財務後勤等工作;協助負責市容市貌、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物價、教育、旅遊、陸域漁政等執法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綜合協調科、城區執法一中隊。
黨組成員、白泉執法分局局長柯科:協助書記、局長主持白泉執法分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陳剛:協助書記、局長負責綜治、信訪、督察、市政公用、市容環衛、“智慧城管”指揮平台建設與管理等工作,協助負責城鎮燃氣、城市污水處理、園林綠化等執法工作;分管督察信訪科、公用事業管理科、智慧城管指揮中心。
黨組成員、區市政園林管理中心主任金春林:協助書記、局長主持區市政園林管理中心全面工作;分管區城鄉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區園林綠藝綠化有限公司。
黨組成員、區公安分局綜合執法保障大隊大隊長鄭懷平:協助書記、局長主持區公安分局綜合執法保障大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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