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是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
  • 隸屬: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提出全區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制定相關行政規範性檔案,推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二)負責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區各類教育,制定並實施義教段、學前教育段學校招生計畫。按管理許可權和國家及省定標準,審核、審批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培訓機構設定和調整。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鑽探汽洪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區委關於建設“清廉定海”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區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
(四)負責全區教師的管理和指導工作,指導全區師德師風建設。負責全區教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實施市頸符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組織教師培訓工作。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並監督使用情況。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信息化建設。
(六)負責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指導基礎教育教育教學改革、課程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全區中國小校校本教材審查和使用管理。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學籍管理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德育、教學、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所屬學校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下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八)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的科學研究和朽姜希教學研究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全區的學歷教育及其考試工作。
(九)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
(十)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掛內部審計科牌子)。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宣傳、信訪、外事、會務、機要、保密、檔案、後勤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年度工作計畫套匙膠,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重要檔案。負責重要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指導國際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指導和監督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組織開展教育系統貫徹落實重大政策措施等情況的審計調查。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學校開展審計,督促落實審計整改。推進清廉教育建設。
(二)組織人事科。指導督促全區教育系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負責黨組織關係隸屬局黨委黨的基層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加強中國小校黨的建設。指導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師隊伍、幹部隊伍、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和教師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所屬學校、事業單位、局機關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等工作。負責教師表彰獎勵。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學校離退休教師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師職稱評聘、教師調配、教師招聘等工作。統籌指導教育系統統一戰線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照擔及其他教育機構設定和布局調整。擬訂義教段學校招生計畫。貫徹落實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與撥款政策。參與專項教育資金管理。負責教育事業統計與教育經費統計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編制。指導教育系統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學生資助管理工作。指導教育基本建設和後勤管理工作。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配合做好教育收費管理。牽頭教育對口支援工作。
(四)基礎教育科(掛語言文字工作室牌子)。承擔基礎教育管理工作,擬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的發展政策。統籌管理全區成人教育和農漁民素質提升工作。統籌管理中國小和幼稚園教學,推進課程、校本教材、教學和評價改革,規範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校、幼稚園的德育、體藝教育、勞動教育、校外教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責局直接組織的乘戰洪學生體育競賽、藝術活動。組織實施全區義務教育、學前教育招生工作。承擔普通中國小、幼稚園學籍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全區中小學生的團、隊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全項槳想鴉區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五)綜合管理科(掛行政許可服務科牌子)。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校園安全監管及協調和指導校園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學生交通安全(含接送車)等教育與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安全工作預案的制定和安全演練工作,協調、指導學校妥善處理安全事故。承擔規範性檔案、契約、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政府法律顧問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工作。負責牽頭做好行政許可服務工作負責民辦教育機構年檢年審及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和指導全區教育行政執法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等工作。
(六)教育督導科。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標準和方案,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組織實施對各類教育的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承擔對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監督工作。起草全區教育督導報告。承擔區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