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舟山市公安局
- 成立日期:1950年5月
- 隸屬:舟山市人民政府
- 上級業務機關:浙江省公安廳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機構性質:地方國家行政機關
- 機構類別:市政府組成部門
- 駐地:舟山新城千島路99號
- 局長:魏明
現任領導,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單位,派出機構,下級單位,基層所室,主要職責,駐地,
現任領導
局長:魏明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警務督察室(警務督察隊、審計處)
- 幹部處
- 警務處
- 教育訓練處(對外稱舟山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
- 宣傳處
- 舟山市公安局邊防支隊
- 舟山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 舟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隊
- 舟山市公安局刑事偵查支隊
- 舟山市公安局禁毒支隊(舟山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
- 舟山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
- 舟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分局
- 舟山市公安局消防支隊
-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舟山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支隊
- 法制處(舟山市公安局法制支隊)
- 信息通信處(科技處)
- 後勤處
- 警衛處
政治部(列入中國共產黨舟山市公安局委員會序列)
直屬單位
- 110指揮中心
- 舟山市強制戒毒所
- 舟山市收容教育所
派出機構
- 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區分局
-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區分局
- 舟山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直屬)
- 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山分局(直屬)
下級單位
- 嵊泗縣公安局
基層所室
定海區分局基層派出所
- 解放路派出所
- 城東派出所
- 鹽倉派出所
- 白泉警察署
- 雙橋派出所
- 金塘派出所
- 岑港邊防派出所
- 西碼頭邊防派出所
- 小沙邊防派出所
- 瀝港邊防派出所
- 城道邊防派出所
- 新港派出所
普陀區分局基層派出所
- 平陽浦派出所
- 展茅派出所
- 水產派出所
- 朱家尖警署
- 六橫分局
- 台門邊防派出所
- 東極邊防派出所
- 桃花邊防派出所
- 蝦峙邊防派出所
- 朱家尖邊防派出所
- 東港派出所
- 沈家門邊防派出所
- 沈中派出所
岱山縣公安局基層派出所
- 高亭派出所
- 城郊派出所
- 岱西派出所
- 機場派出所
- 衢山分局
- 秀山邊防派出所
- 長塗邊防派出所
- 東沙邊防派出所
- 羅家岙邊防派出所
- 高亭邊防派出所
嵊泗縣公安局基層派出所
- 菜園派出所
- 枸杞派出所
- 五龍派出所
- 洋山分局
- 嵊山邊防派出所
- 黃龍邊防派出所
- 花鳥邊防派出所
- 洋山邊防派出所
- 菜園邊防派出所
普陀山分局基層警務室
- 西山社區警務室
- 龍沙社區警務室
- 錦屏社區警務室
新城分局基層警務室
- 甬興-甬金聯勤警務室
- 浦西-蒲東聯勤警務室
- 曙光-蒲岙聯勤警務室
- 星島社區警務室
- 綠島社區警務室
- 長峙社區警務室
- 翁洲社區警務室
- 城隍頭社區警務室
- 吳榭社區警務室
- 桃灣社區警務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中共舟山市委、舟山市人民政府、浙江省公安廳的指示,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提出對策措施。負責組織、指導舟山全市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的偵察。
(三)主管和指導全市偵查工作,組織有較大影響的重大案件及有組織犯罪案件的偵破,協調跨縣區案件的偵破工作。
(四)負責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危險物品、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依法管理指導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領導全市邊海防治安管理工作。
(七)領導、監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處理市區交通事故,指導處理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
(九)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及經濟民警隊伍和輔警隊伍的管理。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組織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市強制戒毒所和收容教育所。
(十二)負責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來舟山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警衛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負責全市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六)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七)按上級規定領導全市公安邊防、消防、武警部隊建設。
(十八)協同縣(區)黨委管理縣(區)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九)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二十)領導並指導全市林業等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
(二十一)承辦中國共產黨舟山市委員會、舟山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主管和指導全市偵查工作,組織有較大影響的重大案件及有組織犯罪案件的偵破,協調跨縣區案件的偵破工作。
(四)負責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危險物品、公共場所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對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五)依法管理指導中國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領導全市邊海防治安管理工作。
(七)領導、監督全市消防管理工作。
(八)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處理市區交通事故,指導處理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
(九)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及經濟民警隊伍和輔警隊伍的管理。
(十)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組織實施網路監控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對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市強制戒毒所和收容教育所。
(十二)負責勞動教養、收容教養審批工作。
(十三)組織實施對來舟山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的警衛以及重要會議、大型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全市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五)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負責全市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六)指導管理全市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七)按上級規定領導全市公安邊防、消防、武警部隊建設。
(十八)協同縣(區)黨委管理縣(區)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規劃和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指導監督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九)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二十)領導並指導全市林業等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
(二十一)承辦中國共產黨舟山市委員會、舟山市人民政府和浙江省公安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駐地
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島路99號
郵編:316021
郵編:316021
舟山市公安局機關駐地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