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縣農業農村局(縣農業農村局),是舞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舞陽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吳蓬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舞陽縣農業農村局
- 外文名:Wuyang County agricultural and rural Bureau
- 辦公地址:舞陽縣海南路16號院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吳蓬萊(局長)
- 領導機構:舞陽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省、市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種植業、漁業、鄉鎮企業等農業有關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全縣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全縣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訂全縣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辦法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全縣擬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提出全縣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的意見、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農村固定觀察點工作。
(五)承擔提升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申報工作。組織監督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
(六)組織協調全縣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對許可權內農作物種子(種苗)、農藥的許可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負責對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指導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縣內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負責全縣農業信息體系建設,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工作。
(十)擬訂全縣農業科技、教育、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縣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縣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全縣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依法負責對漁業的監督管理。
(十三)制定並實施全縣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全縣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五)研究制定全縣林業及其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造林綠化和城市園林綠化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十六)編制全縣林業、園林綠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審定公園、風景名勝區規劃方案及其調整方案;審查城市建設項目設計方案中的園林綠化比例和布局。
(十七)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城市園林綠化、全民義務植樹、經濟林發展和林業基地的建設;組織、指導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水土保持、農田基本建設、農村能源發展、農業綜合開發、扶貧開發等涉林事宜的組織指導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類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藥用林、竹林、特種用途林)和生態公益林的培育;指導國有苗圃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指導林木良種的培育、檢疫和檢驗工作。
(十八)組織、指導對全縣森林資源(含用材林、防護林、經濟林及其他特種用途林)的管理;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後監督執行;指導並監督木材憑證採伐與運輸;負責全縣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綠地的審核;負責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工作;指導全縣林地調查、定級、評估工作。
(十九)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和森林公安隊伍建設,組織全縣林業和園林執法工作,指導、協調、監督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資源重大案件的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全縣獵槍彈具的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
(二十)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協調全縣濕地保護工作;指導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救護、繁殖、馴養工作;指導、監督全縣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
(二十一)研究提出全縣林業和園林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監督全縣國有林業、園林資產;籌集、管理縣級林業、園林綠化資金(基金);監管全縣林業資金的使用;指導、監督全縣林業、園林系統財務、統計工作;負責全縣林業、園林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與管理;對全縣木材生產、木竹及林果產品加工、林業機械、木本藥材、木本花卉等林業產業實行指導和巨觀管理。
(二十二)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責任;指導、監督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擬訂鼓勵林農、維護林農合法經營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二十三)制定並監督實施全縣園林綠化市場的有關政策規定和管理辦法,指導和規範全縣綠化市場;組織實施園林綠化工作的質量標準、定額標準;負責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資質管理;指導、監督園林綠化工程招標、投標和工程監理工作。
(二十四)負責全縣園林、風景區以及城市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動物園、植物園、遊樂園)的行業管理工作,制定有關的配套管理辦法和行業規範;負責全縣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管理工作;制定園林綠化養護的質量等級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十五)組織、指導全縣農業、林業和園林科技、宣傳和培訓工作;指導全縣農業、林業和園林隊伍建設。
(二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等工作;承擔政務信息、督查催辦、安全保衛、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農業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農業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工作;牽頭協調機關、直屬單位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受委託承擔農業系列初級職稱評審和中級職稱、農民技術職稱上報評審有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離退休幹部、黨群和計畫生育工作;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指導、監督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內部審計;承辦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
農村經濟與科技教育股:提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意見;提出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政策措施;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承擔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承擔農業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示範推廣工作,承擔農民從業技能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水產與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股:擬訂全縣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意見;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申報的有關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及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指導農業信息服務工作。擬訂全縣漁業發展的規劃和技術進步措施,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漁業資源,指導漁業標準化生產和健康養殖,組織水生動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水生動物防疫檢驗工作,組織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指導水產品加工流通,對水產品質量標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漁事糾紛,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監督管理權,負責漁業安全生產。
農業林業綜合股:擬訂全縣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的意見、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申報工作。負責全縣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開展農業綜合統計有關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森林資源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全縣森林資源動態監測,組織編制全縣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後監督執行。負責全縣林地、林權管理(包括承包經營和流轉管理),調處林權爭議。負責許可權內臨時征、占用林地審批;負責監督森林資源的有償使用,指導全縣林地調查、定級和資源評估工作,指導全縣木材的採伐、運輸工作,承擔相關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全縣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工作,維護林農合法權益。
舞陽縣農業產業化辦公室: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農業產業化經營、鄉鎮企業發展、農產品加工業發展規劃;負責全縣農業產業化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全縣農業產業化經營,促進貿工農一體化、產供銷一條龍發展;負責指導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定期監測評估重點龍頭企業運行情況;指導鄉鎮企業改革;引導鄉鎮企業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現任領導
舞陽縣農業農村局局長:吳蓬萊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舞陽縣海南路16號院。
辦公時間
(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