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縣婦女聯合會

舞陽縣婦女聯合會成立於1986年,共召開十一次婦女代表大會,內設辦公室、組織城鄉部、權益部、兒童工作部,工作人員17人。

下設一個二級機構----舞陽縣縣直機關幼稚園,原名廣場路幼稚園(1994年搬遷現址,更為現名)。現有教職工48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舞陽縣婦女聯合會
  • 成立時間:1986年
簡介,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簡介

全縣 14個鄉鎮均設鄉(鎮)婦女聯合會,配備有專職婦聯幹部。397個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婦代會,基層婦女組織組建率達到100%。縣直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均設有婦委會。

主要職責

1、根據黨的中心任務,指導全縣各級婦聯依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全國、省、市、縣婦女代表大會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聯繫團體會員並給予業務指導。
2、調查研究我縣婦女兒童的情況,同時向縣委、縣政府反映並提出建議。
3、組織、動員各族各界婦女投身改革開放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指導和推動全縣農村婦女的“雙學雙比”活動及城鎮婦女的“巾幗建功”活動。
4、組織城鄉婦女及其家庭成員開展“五好文明家庭”評選活動,圍繞加強公民道德建設,開展家庭文化建設和親職教育工作,促進精神文明建設的健康發展。
5、教育、引導廣大婦女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精神;宣傳、表彰各行各業先進婦女,開展婦女職業技能培訓和多層次的婦女幹部培訓,全面提高婦女素質,促進婦女人才成長。
6、代表婦女參與政府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促進婦女參政,參與制定有關婦女兒童工作的決定、辦法,維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
7、加強與社會各界的聯繫,為婦女兒童服務,協調和推動社會各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
8、鞏固和擴大各族各界婦女的大團結;積極發展同國內外婦女組織的友好往來,增進友誼,加強合作。
9、承辦縣委、縣政府及市婦聯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本會的綜合協調、調查研究、文秘、檔案、保密、統計和人事、勞資工作;負責財務、安全保衛等後勤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城鄉婦女思想狀況,指導婦聯繫統的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和推動家庭文化建設活動;配合新聞、文化、體育、衛生、計畫生育等部門開展旨在促進婦女進步,提高婦女素質,增進婦女健康的活動;負責全縣“三八”紅旗手評選表彰工作;承擔舞陽縣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事務工作。
(二)組織城鄉部
負責全縣婦聯組織建設工作;了解全縣培養選拔女幹部工作情況,發現、培訓、推薦各條戰線優秀婦女人才,逐步完善婦女人才庫;指導、協調各級婦聯幹部崗位培訓工作;負責指導、推動全縣農村婦女的“雙學雙比”及城鎮婦女的“巾幗建功”活動;指導全縣城鄉婦女的文化科技培訓和職業技術培訓;配合教育部門指導和推動全縣婦女掃盲工作。
(三)權益部
了解反映婦女權益方面的呼聲,受理婦女民眾來信來訪,對重大典型疑難信訪案件進行調查研究,配合有關部門予以解決,為受害婦女伸張正義、排憂解難;參與研究、制訂有關維護婦女兒童權益方面的規定、辦法,並進行宣傳、推動和監督執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指導推動鄉鎮婦聯信訪、維權工作。
(四)兒童工作部
宣傳普及“優生、優育、優教”知識;開展親職教育理論研究,培訓家教骨幹;促進兒童入學,推動《九十年代舞陽縣兒童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加強對婦聯繫統自辦園所及活動陣地的管理與指導;配合縣婦兒工委辦公室做好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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