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陽縣城市管理局是舞陽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舞陽縣城市綜合執法局牌子。
根據《中共漯河市委辦公室、漯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舞陽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漯辦文〔2019〕3號),舞陽縣城市管理局(舞陽縣城市綜合執法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舞陽縣城市管理局
- 外文名:Wuyang County Urban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辦公地址:人民路東段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舞陽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全縣城市管理的管理辦法草案,擬訂城市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制定城市管理專業規劃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城市管理的相關標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城市道路、橋涵、供排水和環衛等市政公共設施的運行管理;負責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管理。參與在市政工程施工前對設計圖紙、施工方案等資料的審核。
(四)負責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公用事業的運行管理和行業管理工作。依法履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五)負責城市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城市公共場所的維護、利用、施工管理,停車場的設定管理,臨街建築物、構築物容貌管理,戶外廣告及門匾標牌設定管理等;負責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及其他垃圾的處置管理等。
(六)負責城市公園、城市園林綠化管理,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違法建設治理等方面的部分工作。
(八)負責數位化城市管影試祖理系統的規劃、建設、運行管理。
(九)負責推進城市管理市場化、社會化、專業化和產業化發展。
(十)負責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以及城市範圍內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城市範圍內的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權,查處城市建成區和重大複雜案件等。
(十一)承擔縣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政務督查、目標管槓拜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方面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信息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擔縣城市管理民槳殃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的運行。
- 黨建人事室(監督檢查室)
負責機關及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日常工作;負責城管系統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宣傳、網路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和工、青、婦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社會保障、人事檔案、表彰獎勵、出國審查和專業技術人員評聘、技拔朵擊術工人考評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考核、系統內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綜合執法業務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監督管理工作,對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地雄剃和遵守紀律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和現場查處糾正。
- 政策法規室
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城市綜合執法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備案工作;負責統一規範城市綜合執法工作依據、程式及執法文書;負責城市綜合執法裝備及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執法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件的法制審核和備案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案件工作;根據授權,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工作。
負責編制城市綜合船鴉企照執法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與有關單位的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綜合執法司法保障的協調工作;負責與執法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城市綜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綜合執法數位化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違法建設治理、環境保護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負責城市綜合執法案件的督查;受理、調查對城市綜合執法行為的投訴和舉報;負責數位化平台執法案件的督辦工作;負責建立完善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並組織實施;對城市綜合執法方面社會熱點難點等問題開展調研,提出政策建議。
- 公用事業室
負責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和養護標準的制訂;負責市政設施養護市場的管理,督導市政設施的運轉檢測與養護維修;負責城區狼店舟享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生活污水及污泥處理運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成區水系治理和排水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參與在市政工程施工前對設計圖紙、施工方案等資料的審核。負責全縣城市公園、城市綠化管理工作。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園林式居住區(單位)評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創建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相關工作。
負責擬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負責指導相關部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環衛設施的選址、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管理;參與停車場的規劃,負責停車場、牆體清洗、車輛清洗等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制定城市戶外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沿街設定城市家具的管理;負責臨時占道的停車場、市場、商亭和攤點群的審查。
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和市場準入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供水、供氣等城市公用事業的運行管理;負責城區公共腳踏車運營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落實公用事業安全責任制,調查處理各類安全事故。負責城市特種垃圾、建築垃圾和各種生活垃圾的管理;負責城區建築垃圾排放、運輸、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等監管工作。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人民路東段。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 黨建人事室(監督檢查室)
負責機關及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日常工作;負責城管系統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宣傳、網路管理工作;負責統戰和工、青、婦工作。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勞資、社會保障、人事檔案、表彰獎勵、出國審查和專業技術人員評聘、技術工人考評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考核、系統內幹部職工隊伍建設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綜合執法業務考核評價工作;負責城市管理監督管理工作,對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和現場查處糾正。
- 政策法規室
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城市綜合執法的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報批、備案工作;負責統一規範城市綜合執法工作依據、程式及執法文書;負責城市綜合執法裝備及證件的管理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執法培訓工作;負責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件的法制審核和備案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等案件工作;根據授權,負責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辦理工作。
負責編制城市綜合執法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與有關單位的執法協調工作;負責城市綜合執法司法保障的協調工作;負責與執法相關部門的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全縣城市綜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執法隊伍規範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縣城市綜合執法數位化平台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違法建設治理、環境保護管理等方面部分工作。
負責城市綜合執法案件的督查;受理、調查對城市綜合執法行為的投訴和舉報;負責數位化平台執法案件的督辦工作;負責建立完善城市綜合執法工作的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並組織實施;對城市綜合執法方面社會熱點難點等問題開展調研,提出政策建議。
- 公用事業室
負責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和養護標準的制訂;負責市政設施養護市場的管理,督導市政設施的運轉檢測與養護維修;負責城區道路照明和景觀照明管理工作;負責城區生活污水及污泥處理運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建成區水系治理和排水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負責城市防汛的日常工作。參與在市政工程施工前對設計圖紙、施工方案等資料的審核。負責全縣城市公園、城市綠化管理工作。編制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綠地系統規劃、綠地養護標準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園林式居住區(單位)評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創建園林城市、園林縣城相關工作。
負責擬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城市容貌標準並監督執行;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負責指導相關部門的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負責市容環衛設施的選址、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管理;參與停車場的規劃,負責停車場、牆體清洗、車輛清洗等行業的監管工作;負責制定城市戶外廣告管理的相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沿街設定城市家具的管理;負責臨時占道的停車場、市場、商亭和攤點群的審查。
負責市政公用事業的特許經營和市場準入制度並監督管理;負責供水、供氣等城市公用事業的運行管理;負責城區公共腳踏車運營的監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落實公用事業安全責任制,調查處理各類安全事故。負責城市特種垃圾、建築垃圾和各種生活垃圾的管理;負責城區建築垃圾排放、運輸、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等監管工作。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地址:人民路東段。
辦公時間
工作時間(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