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對全市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檢測重點幹線公路路網安全運行情況;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舒蘭市交通運輸局
- 地點:舒蘭市
- 屬性:非營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交通運輸行業法律法規、規劃、政策和標準;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中長期發展計畫;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編制陸路、水路交通樞紐規劃和管理;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中共舒蘭市交通運輸局委員會
(二)承擔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管責任。監督、指導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等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組織指導全市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
(三)承擔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指導和監督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的實施。協調和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計程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承擔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指導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船舶與港口設施安保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船員管理工作;負責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組織市管重點項目交通建設資金籌措;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重點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黨委書記、局長楊淑娟 :主持市交通運輸局黨政全面工作,主管財務審計工作。
副局長吳俊箭:協助局長分管全市國、省、縣道公路建設和養護、分管五樺線南收費、原二級路收費站管理及善後處理等項工作、公路建設管理辦公室、公路管理段、民強養護公司、遠通道橋公司及高速公路啟動和建設。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程元國:協助黨委書記負責黨建、精神文明、紀檢監察、群團、綜治、老幹部,協助局長分管行政後勤、機關財務、信訪、維穩、招商引資及農村公路建設與養護、人秘科、綜合規劃科、統計、信訪接待室、鄉道管理所。
副局長王立國:協助局長分管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管理及安全生產工作。分管局行業管理科、行政審批辦公室(法規科)、市地方海事處和運輸企事業單位及善後處理。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市交通運輸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人秘科
負責公文處理、文字綜合、機要保密、檔案、印信管理、議案提案處理、信息傳遞、公務接待、機關保衛、後勤服務、綜合協調、調研等局機關日常事務。負責局黨委和行政重要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重要事項的督察督辦;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勞資、教育、安全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局屬單位的幹部管理、人才交流、智力引進、大中專畢業生和復員專業軍人接收安置、職工培訓等項工作;負責職工獎懲、交通科技、勞動工資、保險福利、技術職稱評定及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黨務、群團工作;指導局屬單位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負責管理、教育和發展黨員;負責局機關和局事業單位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受理舉報和黨員申訴案件;承擔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治理、工會、婦聯、共青團工作及離退休老幹部工作。
(二)行政審批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根據國家有關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行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交通運輸管理方面有關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查、審核和上報等相關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許可證的發放工作;負責行政審批專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行政應訴;負責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由交通運輸部門承擔的其他行政審批事項。
承擔局機關重大決策等論證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開展政策研究;指導公路、水路等行業有關執法監督和體制改革。
(三)財務審計科
貫徹執行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審計的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規章制度。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財政核算、財政收支、財務預算決算工作。組織實施對上級投資的交通建設項目以及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財務會計和審計監督工作。
(四)行業管理科(綜合規劃科)
承擔公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擬訂相關政策、制度和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重點物資運輸、緊急客貨運輸工作;負責制定行業節能減排發展戰略並指導實施;負責交通運輸影響評價、交通運輸管理新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套用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上級交通運輸部門物流發展政策;參與擬訂物流產業發展規劃;指導監督物流運輸、儲存管理、庫存管理以及物流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負責物流發展的協調工作;負責維護物流市場秩序。擬訂並實施道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理體系建設;承擔有關道路、水路企業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測重點幹線公路路網安全運行情況;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有關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和標準;研究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戰備規劃和國防交通保障計畫,並組織監督相關工作的落實;承擔有關規劃和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承擔有關環境保護、利用外資、統計信息工作;擬訂公路、水路等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監督工作;參與重點工程的竣工驗收相關工作;指導公路養護和港口維護工作;負責公路、水路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技術管理和指導工作;審查重點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檔案和重大設計變更;牽頭處理工程建設中的重大技術問題。